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關于2011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問題解答1、哪些人員可以報考公務員?凡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7、什么是“基層工作經歷”?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8、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以何種身份報考?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9、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10、報考年齡是如何規定的?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4年10月15日至1992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的人員,符合報考年齡規定。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少數特殊專業職位招考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6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11、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的人員如何認定?參加上述四個項目的人員報考的,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以上材料在面試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錄機關審核。 12、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的人員可否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報考?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的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當年,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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