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國家公務員考試 范文閱讀
一、公眾人物的社會責任
(1)郭德綱位于亦莊的別墅被曝“圈占”公共綠地之事尚無結果,他徒弟李鶴彪又把前往采訪的記者給打了。遺憾的是,郭德綱不僅絲毫沒有責怪徒弟,反而于前晚在說相聲時拿這事現場“砸掛”,當著眾多觀眾的面力挺徒弟的打人行為,其談到“今兒我徒弟打人了,打就打了唄,過兩天給他搞一專場,智斗歹徒民族英雄專場”。
(2)2010年8月1日下午北京電視臺《每日文娛播報
(3)北京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經過連續工作查實,8月1日16時,李國勇(男,31歲,北京德云社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演員,藝名李鶴彪)在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贏海莊園小區一住宅處,因北京電視臺每日文娛播報欄目組采訪拍攝一事,與該欄目組工作人員周某發生沖突。后李國勇將周某毆打致傷,周某的傷情經司法鑒定為輕微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4)據中國之聲《全球華語廣播網
(5)央視《新聞直播間
【核心觀點】
(1)從某種意義上看,郭德綱徒弟的打人事件,以及后來郭德綱的“護短”及對媒體的諷刺,國家公務員網老師認為,這一定程度上可以折射出:目前我國的某些公眾人物的社會責任感還不夠強,一些“富裕起來”的公眾人物,從心態上看,還存在著一些“暴發戶”的心理因子。或許,郭德綱還算是“比較坦率”的一個公眾人物了,至少我們可以“直接”看到他的傲慢。而更多的一些“公眾人物”也應該反思,在自己的內心深處,是否有正視自己的“社會責任”了。
(2)在這個事件中,可以從兩方面思考。一方面,我們的記者(新聞從業者)要始終要保持客觀、公正、真實的新聞報道的原則,不因為這些人的表現改變我們的工作原則。另一方面,良好的社會監督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基石,無論是官員、學者、企業家、還有像郭德綱這樣的文化工作者還有普通人,“如何面對媒體”其實是檢驗這個是不是有一個良好的“公民素質、職業素養、法律意識包括文化水平”的一面鏡子。
(3)民法學上有個專用的法律名詞叫“自愿性公眾人物”,指在主觀上追求成為公眾人物的公民同時也被視為自愿接受公眾和輿論的監督,就是說公眾人物既有享受來自社會上“鮮花”和“掌聲”的權利,又有主動接受媒體和社會監督的義務。從這個角度看,任何公眾人物都應該尊重媒體和公眾的知情權。
(4)其實,國家公務員網老師認為,我們需要深入思考的是:“誰給了郭德綱置道德和形象于不顧,公然與社會倫理進行對抗的力量呢?”答案就是,社會對于“公眾人物”犯錯的過于“寬容”,讓“公眾人物”們無法體會到犯錯的痛苦而有些“過度囂張”。
我國內地的公眾人物“犯錯成本”低廉,整個社會對于公眾人物的犯錯太過寬容,有時候寬容到對明星的一些錯誤可以瞬間做到既往不咎。或許,這可以說是一種社會文明,但必須要警惕的是,當寬容過度時,就很容易演變成一種縱容和溺愛,當這種心境發生扭曲時,非但不會讓公眾人物感受到社會的寬容,反倒會使他們忘記犯錯成本,甚至變本加厲“禍害”社會。
二、嚴防“隱性腐敗”
(1)今年5月底,廣東省紀委證實,時任中山市市長李啟紅涉嫌股票內幕交易被組織調查。李啟紅被中央紀委“雙規”之后,她的丈夫、弟弟、弟媳和妹妹都被帶走協助調查,一個依傍權力的家族企業也由此浮出水面。據透露,李啟紅家族曾從上市企業中山公用的股價14個漲停板的飆升中獲取巨大收益,積聚的財富“保守估計有20個億”。而表面上看來,這些財富的積累與李本人并無干系,李不懂證券市場,最大的可能是將交易信息透露給親朋好友,曲線牟利。
如果早實施了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5月26日印發的《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
(2)談到“隱性腐敗”,許多基層紀檢工作者一點也不陌生。江蘇省鹽城市一名紀檢干部舉了個例子:該市原人大常委會主任祁崇岳在擔任市委宣傳部長期間,一名干部長期巴結討好祁,并不直接給其送錢物,但一直為其辦許多私事,“甚至經常給他擦背”。這名干部來宣傳部不到5年,就從非黨員當上了正科長。祁事發后,此人也因為受案件牽連調離了宣傳部。“與傳統的物質賄賂不同,這種帶著所謂‘感情色彩’的賄賂往往包著人情的外衣,打著禮尚往來的幌子,”這位紀檢干部分析說,“但‘換湯不換藥’,腐敗的本質是不變的。對于這種新的腐敗現象,紀檢監察機關一樣應予以堅決查處。”
“按照有關學者的分類,上面這個例子可以算作‘幫助賄賂’,即通過幫助手握權力的人或其親屬解決相應的問題、困難來獲取以后的關照、好處等。”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副院長李永忠介紹,除此之外,性賄賂、信息賄賂、業績賄賂、感情賄賂、替代行為賄賂、期權賄賂等多種形式的“隱性賄賂”在反腐敗過程中被紀檢監察機關陸續發現,并得到重視與查處。
(3)“非物質賄賂很注重‘人情味’,官員極容易成為‘俘虜’。在現實中,隱性賄賂者與官員不是一般關系,都是稱兄道弟的,平時就是黃段子互發、不分彼此的哥們。”廣東省惠州市委常委、紀委書記李松透露,“賴昌星有句名言,‘不怕領導有原則,就怕領導沒愛好。’他本人就是個典型的例子。非物質賄賂往往是物質賄賂的前奏,行賄者經常是多種非物質賄賂手段并用,然后物質賄賂跟進,使官員在不知不覺中突破法律底線。”
在“遠華案”之后,福建省又一次官場地震的引發者福州凱旋集團董事長陳凱,曾是福州首富,他的落馬導致8名福州高官先后被“雙規”、 35名官員涉嫌受賄1000萬。據知情者透露,陳凱有著驚人的公關能力,長期與該市的高級政要密切交往,極力溝通上層關系,精心編織社會資源網絡,在福州可以做到“逢山開道,遇水搭橋”。福州原市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宋立誠、福州原市委常委兼秘書長宋長明及福清原市委書記朱健三人過從甚密,號稱“三鐵哥”,陳凱為拉攏巴結他們,曾出資請三人持假護照到馬來西亞等地吃喝玩樂、豪賭。而與陳凱結交更深的是福州原公安局長徐聰榮。在福州,沒有多少人不知道徐聰榮是陳凱的“義父”。每年徐的生日,陳凱都要操辦得非常熱鬧,酒宴一直設在海山賓館。辦這些事情,陳凱比徐的兒子還要積極,而且上下事務處理得妥妥當當,而他則利用徐聰榮的生日認識不少福州官場上的人物。據介紹,福州很多機關干部在陳凱的幾家生意里都入了空股,每年分紅,吃年飯的時候很多地方官員來捧場,在案的很多人都是在吃年飯的時候收的紅包,不少官員們就這樣被陳凱拉下了水。
“很多行賄者對官員開始都是打‘感情牌’,慢慢將其落入已經設置好的圈套。”李永忠認為,“與物質賄賂相比,非物質化賄賂一是具有隱蔽性,不容易被發現,具有炮彈上的延遲引信的特點,穿透后的爆炸,破壞性更大。二是溫和性,常常帶有感情色彩和溫情面紗,一旦被腐蝕,則涉案很深。三是多次性,一旦上鉤,就被層層纏繞,環環緊扣,步步緊逼,次次中招,難以脫身。在一定程度上,看似‘溫和’的非物質賄賂其社會危害性和持續性甚至超過了財物賄賂。”
(1)反腐敗斗爭的過程,就是腐敗形式不斷多樣化和反腐敗手段不斷完善這樣一個拉鋸式的對抗過程。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因此也就產生了賄賂的多樣性。換句話說,人的一切需求都可能成為賄賂的手段或媒介。但國家公務員網老師認為,萬變不離其宗,說到底賄賂終究是和利益掛鉤,是行賄者用各種手段與受賄者進行利益交換的行為。目前,我國的法律僅僅將賄賂規定為財物,因此防止或遏制非物質化賄賂的一個基本途徑就是及時修訂我國的法律,擴大賄賂媒介的范圍,甚至是給人帶來利益的一切媒介。這就是防范“隱性腐敗”的關鍵。
(2)對于“隱性腐敗”,如果從根源角度出發,解決“權力過分集中”問題就是“鏟除腐敗滋生土壤”的根本之策。國家公務員網老師認為,如果能讓腐敗難以發生,任何類型的賄賂就都沒有了土壤,“隱性腐敗”也會“銷聲匿跡”。現在最可怕的是,是群眾的“漠然性”。如果人們已經習慣了通過“隱性腐敗”來解決問題的時候,“腐敗”將極大地傷害社會的公平正義。當人們認同接受“腐敗”帶來好處的時候,社會公正的是非道德界限將完全錯位。久而久之,人們就會對“不守法、不公平、不道德”的行為逐步感到“麻木”,形成對腐敗的所謂“認同感”,自覺接納腐敗的人際關系和生活邏輯,造成腐敗腐而不敗,斬而不絕。所以,“隱性腐敗”雖然比“直接腐敗”,可能“感覺上”危害小些,而實際上,其“潛意識”中的破壞力才是最大的問題所在。
(3)正是這種對待腐敗問題、對社會不良現象“由他去吧”的態度導致腐敗有了更廣的生存土壤,由反腐敗轉而也去腐敗,距離并不很長。反腐敗可以說是在跟人類的貪欲作“斗爭”,永遠不能寄希望于行使公共權力的人能夠嚴格依靠私德來自我約束。所以,我們還是不要再抱有幻想,對腐敗,無論是“顯性”還是“隱性”,都要“零容忍”。
(4)要想使“隱形貪官”現出原形,無處藏身,或者讓使其隱形的時間縮短,國家公務員網老師認為,首先就要想方設法制約官員的權力。要大力推進民主政治建設,改變一些官員“一人說了算”的局面,讓官員謹慎用權,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其次,要全面推動建立官員財產等重大事項報告及公示制度,只有將官員的財產等重大事項掌握在組織上、曝曬在陽光下,才會真正使官員手中的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在規范中操作,一些腐敗行為、不廉思想才會“現形”。
(5)綜合而言,我們如果“限定權力邊界”就必須要回歸到“權力的來源”上來,要把權力機制放在人民監督和法制的陽光下運行,并輔以財產申報制度,以及更為嚴厲的懲治措施,從而加大貪腐的違法成本,使得腐敗更好地處于可治理狀態。
三、遏制高校招生腐敗
(1)浙江航海模型加分案——2009年5月,浙江省教育廳廳長信箱接連收到舉報郵件稱,紹興一中參加航海模型加分測試的學生多來自權勢家庭,而這一比賽幾乎只需繳費報名培訓即可獲獎,這意味著這些學生每人能在競爭激烈的高考中獲得20分的加分。浙江省教育部門一位工作人員說,“如果學生憑真本事達到田徑、球類等項目標準的話,加分是理所當然的。關鍵是不少考生家長利用權勢,可以通過‘三模三電’項目獲取高考加分”。
(2)重慶更改民族身份案——2009年6月,重慶市文科狀元何川洋因涉及少數民族加分造假,被重慶市紀委、民宗委、教委、招生辦組成的聯合調查組裁定為違規。此事引發了公眾對高考加分制度的質疑。據調查顯示,重慶市有多名考生為獲得高考加分,更改民族身份,將戶籍遷入少數民族聚居地。
(3)重慶高考移民案——2009年7月,,同樣在重慶市,數百名“高考移民”案再度掀起波瀾。重慶市萬州區賽德、純陽等學校在未經審批的情況下,一直大量招收市外普通高中學生入讀,向他們承諾在重慶市參加高考,享受重慶市考生同等待遇,每生收取1萬元到3萬元的贊助費。據悉,2006年年初在純陽、賽德兩校發現的市外考生多達474名。而這種行為曾經得到重慶市萬州區教育、公安、工商等多個部門的“配合”。
(4)松原市高考舞弊案——發生在吉林省松原市的高考舞弊案可以說是最為常見的腐敗形式之一。2009年6月,吉林省松原市就高考舞弊事件召開新聞發布會,稱在2009年高考期間,吉林省松原市共查獲各種違法違紀33人,其中7人替考,26人違反考場紀律。檢察機關查明,2009年3月以來,該市扶余縣第一中學教師在扶余縣高考學生中大量銷售間諜專用器材,供學生高考作弊使用。此外,松原市還出現了考場上學生搶奪試卷強行抄襲的事件。
(5)湖南羅彩霞被頂替案——在2009年,最為轟動的招生腐敗案當屬“湖南省羅彩霞被頂替案”。2009年3月,湖南省邵陽市隆回縣的羅彩霞在即將大學畢業時發現了自己2004年高考落榜的真相。當年,羅彩霞沒有等到期盼的錄取通知書,而冒名頂替她的同學王佳俊卻被貴州師范大學錄取。在此期間王佳俊一直使用羅彩霞的身份學習、生活、工作。此案件引人注目的另一個原因是王佳俊父親王崢嶸的身份——隆回縣公安局原政委。
(6)高校招生可能存在的諸多問題:通過定向招生計劃變相斂財;使用機動指標降分錄取,機動指標比定向指標更緊俏,也更昂貴,考生家長既要有過硬的關系,也要有經濟實力;此外,少數民族預科生指標、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特長生招生、補錄等招生環節,也都讓一些人有機可乘。
在一些“大人物”的手中,都有特批一定數量考生入學的權力。這樣特別的權力,很有可能會成為腐敗的基礎。這些由特權產生的問題都是早已存在的,雖然這些規定的產生都有其合理性。由于執行這些規定時的公開性和透明度不夠,很多都是領導說了算。一旦出了錯,還要捂著掩著,對于解決問題沒有積極的幫助。但要是這些規定出臺之前都有專家論證,然后進行真正意義上的聽證,就算有錯,那也有錯易糾,利于解決問題。
比如現在招生的時候都有提檔人數比實際人數高的情況,目的是為了防止招不到原定的招生人數,學校收入受到影響,可這些可變動的人數就成為一些人腐敗的機會。如果讓群眾來選擇,這個主要為照顧高校收入的政策可能就會改變,超出招生人數來提檔會不被允許,從而減少腐敗產生的可能性。
(1)社會的和諧穩定離不開教育的公平發展,教育不公平更將會直接影響到全國絕大部分的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著國家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關系著人心向背。遏制高校招生腐敗現象,彰顯教育公平,也是彰顯社會公平。如果這個不能合理的得到解決,我們建設和諧社會的能力將受到極大的損害。
(2)對于高校招生腐敗問題,國家公務員網老師認為,政府部門應該要高度重視,應該盡快制定相應的措施,進一步遏制高校招生腐敗現象,讓高校招生中的“潛規則”盡快消失。國家公務員網老師認為,一方面要提高高校招生工作者的文化素質,加強工作者之間的監督管理,讓招生錄取工作進一步透明化。另一方面要提醒廣大家長,家長要時刻叮囑自己的孩子,一個人的成功是靠自己的努力和他人的幫助所取得,但得到他人的幫助時,并不是要求別人幫你開“后門”和“潛規則”。
(3)引發“高校招生腐敗”,其中一個重要原因還是在于沒有實現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公開化、透明化。國家公務員網老師認為高考錄取向外公布的信息太少,對于多數人來說,除了被動的被告知結果以外,沒有更多合法的渠道可以了解到更多情況。在信息的缺失之下,高考錄取的有些環節已經成了一個“信息黑箱”,其中大量本應透露的信息被人為阻隔掉了。
同時,高校招生要取消任何特權,讓招生透明公開,讓決定招生方式的權力真正交還整個社會,由全社會來進行監督,這樣才能消除高校招生引起的腐敗。
(4)目前高校招生的腐敗問題,既與長期形成的“走后門才能辦好事情”的公眾心理慣性有關系,也與少數招生單位監管制度執行不力有關系。治理招生腐敗,在現有高校產權的基礎上,還是要“講政治”。國家公務員網老師認為,治理高校招生腐敗可以有以下幾種思路:一,在現行政策框架下,加強司法和紀律檢查力度;二,實行信息公開,除了通過網絡進行招生信息的公開,還應加大宣傳,培養公眾的鑒別力;三,弱化、分化招生單位核心權力,用“集體招生”制度杜絕“個人招生”的偶然性。通過這些制度性的改革,將能進一步減少高招腐敗。
NewsContent"上一頁[1][2][3]下一頁
NewsContent"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