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
(一)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網址為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www.nxpta.gov.cnwww.sdsgwy.com)。
(二)報名時間:應聘者在8月25日至9月5日下午18:00,登錄報名網站進行報名。報名者須在以上規定的時間內報名,逾期不再補報。
(四)報名程序
1.提交報考申請。應聘者應按照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
2.查詢資格初審結果。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在應聘者提交報名申請一個工作日內完成應聘者的資格初審。應聘者在提交報名申請一個工作日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或電話咨詢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詳見《寧夏回族自治區2014年區直、市縣(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
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者,可以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且沒改報其他崗位的應聘者視為棄考。已經通過資格初審但未辦理繳費手續的應聘者,根據各崗位報名情況,報請原資格初審單位同意并注銷原報名信息后可調整報考崗位。
3.網上繳費。凡參加筆試崗位的應聘者通過資格初審后,最遲應于9月7日18:00前通過網上銀行進行繳費,報名考務費每人120元,免筆試崗位不繳考務費。
4.農村特困大學生或城市低保人員憑本人《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
5.結果確認。參加需要筆試崗位的應聘者辦理了繳費手續后,報名結果即被正式確認;免筆試崗位(招聘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以上和副高以上專業技術人員)的應聘者通過資格初審后,報名結果即被正式確認。農村特困大學生或城市低保人員通過免繳報名考務費申請后,報名結果即被正式確認。報名結果被正式確認后,不允許再調整報考崗位。農村特困大學生或城市低保人員在9月4日18:00前未申請辦理免交費報名考務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考。報名結果被確認的應聘者,請于考試前一周內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若打印準考證有困難者,可撥打寧夏人事考試中心咨詢電話(0951-5099130、5099131)。
6.筆試開考比例為3:1(同一崗位應聘人數與該崗位招聘人數之比)。對生源少又急需用人的崗位,達不到3:1開考比例的,由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出意見,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減少或者取消招聘名額。減少或者取消招聘名額,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向社會發布公告。報考了被取消崗位的應聘者,也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若沒有符合條件的崗位自愿放棄者,報名考務費將如數退還。對面向在寧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在寧夏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特崗醫生”、大學生“村官”定向招聘的崗位,達不到3:1開考比例的,按實際應聘人數參加筆試。
筆試
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2014年區直、市縣(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
(一)筆試科目與內容:
衛生崗位考試內容:醫學相關專業本科學歷水平知識,包括公共衛生、護理、康復醫學、口腔、臨床、衛生檢驗、藥劑、醫學檢驗、醫學影像、中醫(中西醫結合)等10個專業類別。
其他事業單位崗位考試內容:馬克思主義哲學基本原理、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法律常識、公文寫作知識、寧夏區情常識、時事政治、職業能力等www.sdsgwy.com。
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筆試地點、時間:筆試地點全部安排在銀川市進行。
其他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時間安排在:9月20日上午9∶00—11∶30。
醫療衛生崗位筆試時間安排在9月20日下午14∶30—17∶00。
具體考試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考生必須攜帶準考證、正式有效身份證(過期身份證、戶籍證明不作為有效證件)參加考試。
(三)筆試時限為150分鐘,分值為300分。
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條件的應聘者,按照以下標準加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2.回族考生,加5分;
同一名應聘者累積加分不超過20分。
(四)應聘者于考試結束10日后登陸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含加分)。
(五)筆試結束后,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考試情況劃定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并按照筆試人數與招聘崗位所招聘的人數從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筆試成績(含加分)低于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者不得參加面試,第3名筆試成績(含加分)出現并列時,一并進入面試。對生源少又急需用人的崗位和面向在寧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在寧夏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特崗醫生”、大學生“村官”定向招聘的崗位,達不到3:1面試比例的,按達到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人員的實際人數直接進入面試。
資格復審
(一)對應聘者的資格審查應貫穿到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面試前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要對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的方式、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確定并通知應聘者)。應聘者應保持聯系方式暢通,因聯系方式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承擔。資格復審后要填寫《2014年全區醫療衛生、其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
(二)已進入面試程序的應聘者,要向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招聘工作的部門,提交本人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往屆畢業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應屆畢業生除提交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準考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交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的證明材料和由學校教務部門出具能夠正常畢業的證明。
在職人員除提交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交由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參加應聘考試的介紹信。
“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特崗醫生”、大學生“村官”崗位定向招聘的人員除提交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服務期滿服務證書。
對“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特崗醫生”、大學生“村官”崗位定向招聘的人員,在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資格復審的基礎上,由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集中將上述人員的材料,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服務項目資格專項審核。專項審核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在資格復審結束時仍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證明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經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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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
(一)面試由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將提前一周由面試組織實施部門,通過在其公共網站發布公告或以打電話、發信息等方式通知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者,并做好通知記錄。
(二)面試的方式由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根據單位的實際和崗位的需要,可采用結構化面試、半結構化面試、說課試講、技能測試及實際操作等方式進行。
(三)面試滿分為100分。對生源少又急需用人的崗位和面向在寧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 、“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特崗醫生”、大學生“村官”定向招聘的崗位,達不到3:1面試比例的,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百分制),取消招聘資格。
(四)藝術類等專業性較強的特殊崗位招聘人員,可采取先面試后筆試的方式進行。面試的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直屬事業單位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確定并負責通知應聘者。
(五)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含加分]÷3)×50%+面試成績×50%。
(六)根據考試總成績,由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筆試成績高者確定為擬體檢、考察人員。
體檢
(一)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同級紀檢部門對體檢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二)體檢須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三)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同意,可以復檢。對在體檢和復檢中弄虛作假,不嚴格執行體檢標準者將嚴肅查處。
(四)應聘者要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的,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應聘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申請復檢的應聘者,應另外承擔復檢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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