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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公安消防部隊接收2012年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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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公安消防部隊接收2012年畢業生

青海省公安消防部隊接收2012年畢業生

接收數量及專業

2012年我單位接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45名,其中男生41名,女生4名,具體接收專業如下:

接收條件

1、文化學歷。接收對象必須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應屆本科畢業生,且必須按時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及相應的學位證書。以進入國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屬院校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重點高校畢業生為主,兼顧其他普通高校畢業生。

2、政治條件。必須是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忠于祖國,志愿獻身公安消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無任何政治、經濟、歷史問題。

3、身體素質。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

4、年齡條件。本科畢業生的年齡在24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的年齡在29周歲以下,計算年齡的截止時間為畢業當年的8月31日。少數民族畢業生,年齡可放寬1歲;曾經服現役的畢業生,年齡可放寬2歲。

5、服役年限。保證入伍后安心服役,勤奮工作,在5年內個人不得要求退出現役。同等條件下,黨員、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和曾服現役的畢業生,以及在學術、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畢業生,優先接收。

根據公安部有關規定,下列對象不屬于接收范圍:

1、畢業院校或所屬二級學院屬廣播電視大學、函授大學、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職業大學、職業技術學院、民辦大學、獨立學院、成人高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非普通高等院校的;

2、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費、定向畢業生;軍隊院校為地方培養的畢業生;有國(境)外學習經歷的畢業生;結業生、肄業生、大(中)專起點本科生、預科生;單招、特招畢業生;未獲得學位的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

3、在校學習期間,必修課程重修和補考累計4門及以上或1門及以上補考不及格畢業生;被作留級處理或中途休學超過半年(不含應征入伍)的畢業生;在校期間因違反紀律或其它原因受過處分的畢業生。

接收方式和程序

1、報名。有意者請登錄青海消防網(WWW.qh119.com)注冊和個人可通過郵遞資料和直接送達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報名資料包括:個人自薦材料,身份證復印件,在校原始成績單,學校證明表以及個人近期免冠照6張)。截止時間為2011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查閱招生信息時注意下載(學校證明表)并如實填寫,凡發現學校證明表填寫內容虛假,或在外省重復報名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2、資格審查。我單位將根據畢業生個人詳細資料從畢業院校性質、所學專業類別、學歷層次、年齡、性別等方面進行篩選。資格審查截止時間為1月初,屆時將公布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考生須關注網站信息。

3、考核。通過資格審查的畢業生將參加知識能力考試、心理素質測試、面試、體能測試、身體檢查,經確定參加各項考試考核的考生須按時報到,不得無故缺考,否則將被取消考試資格。在此期間聯系方式如有變動,請及時告知。

①知識能力統一考試。公安部初定全國統考時間為2012年2月中旬。考試主要內容:行政職業能力和申論。

②心理素質測試。采用上機答題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是否具備從事公安現役工作的心理素質,是否適合錄用要求。

③面試。主要了解接收對象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自我情緒控制能力、人際交往意識、入伍動機、行為舉止和形象氣質等。

④體能測試。主要測試接收對象的體質體魄和身體協調能力,作為能否適應部隊工作需要的重要依據。

⑤身體檢查。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

4、考察政審。上述各項考試考核合格者進行綜合排名,擇優確定考察政審對象,并對考察政審對象的檔案、在校期間的表現和家庭成員等主要情況進行審查。

5、簽訂協議。考察政審合格者,根據考試考核成績按照接收計劃擇優確定擬接收對象,并草簽接收協議。同時,接收對象應督促高校檔案管理部門按當年高校畢業生檔案轉遞時間,及時開具有關手續,并將畢業生本人檔案及個人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送達或郵寄到青海省公安消防總隊政治部干部處。

報名時間及聯系方式

報名截止時間:2011年12月31日。

單位:青海省公安消防總隊。

地址:西寧市開發區金橋路19號(消防總隊辦公大樓5樓干部處)。

郵政編碼:810007

聯系電話:0971-8818035

聯系人:蔡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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