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進的具體條件
1、50歲以下學科帶頭人(1965年1月1日后出生):須具有博士學位,正高專業技術職務。近五年來,承擔過博士或碩士研究生的指導工作或系統講授兩門博士或碩士研究生的課程;科研、教學成果顯著,獲省部級科技二等獎以上獎勵(排名第一);主持過國家級科研項目,或主持完成過(或通過鑒定)省部級科研項目2項以上;以第一作者在國內一級學會主辦刊物上或國際學術刊物上發表10篇以上有較大影響的學術論文(自然科學類被EI、SCI等檢索8篇以上,社會科學類有CSSCI來源期刊8篇以上)或出版過有較大影響的學術專著或教材。
2、45歲以下具有博士學位的教授(1970年1月1日后出生):近五年來,獲省部級科技獎勵或省部級教學成果二等獎以上獎勵(排名第一);主持過省部級科研項目等;以第一作者在國內一級學會主辦刊物上或國際學術刊物上發表5篇以上有較大影響的學術論文(自然科學類被EI、SCI等檢索3篇以上,社會科學類有CSSCI來源期刊3篇以上)或出版過有較大影響的學術專著或教材(第一作者)。
3、35歲以下的博士研究生(1980年1月1日后出生):要求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本科。優先考慮985、211高校(當年教育部公布為準,包含中國科學院下屬研究所、國家體育總局直屬院校及外語、音樂等專業性學校的同類專業,以下同)的畢業生,在校期間以第一作者在國內一級學會主辦刊物或國際學術刊物上發表2篇以上有較大影響的學術論文;參與研究過國家級科研項目。
4、30歲以下的碩士研究生(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原則上要求應聘人員碩士、本科畢業學校均為211高校,且本科為全日制本科。
湖南工學院2014-2015學年人才引進待遇及相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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