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符合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年齡和身體條件。
4.符合招聘職位的專業要求和其他條件。
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見附件)
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湖南工學院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 2014年6月11日—2014年6月19日17時止(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湖南工學院人事處(湖南省衡陽市珠暉區衡花路18號)。
(3)報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
現場報名:請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表格下載中心(或我校人事處表格下載處)下載《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網上報名:請將詳細的個人簡歷及填好的《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三)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及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在湖南工學院網站予以公示并以電話或郵件的方式通知應聘人員http://www.sdsgwy.com。
(四)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崗位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的比例。對于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主管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同意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應聘崗位要求為博士或教授的不設置開考比例。
2、考試方式:采取面試和試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面試占綜合成績的30%、試教占綜合成績的70%)。
面試: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面試。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形象氣質、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溝通能力和崗位的匹配性等。
試教:參加面試人員全部參加試教。試教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教學技能水平以及對學科知識的掌握情況等。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綜合總成績相同的,以試教成績為主)。體檢標準參照《湖南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經審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及湖南工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http://www.sdsgwy.com。
咨詢電話: 0734—3452013 戴老師 袁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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