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對象及要求
全縣凡關心、支持黨風政風監督的個人,具備以下條件,根據組織提名和本人自愿相結合的原則提出申請,經縣紀委審核同意,即可成為黨風政風監督員。
1、中共黨員;
2、年齡18-60歲,身體健康。有參加監督活動的時間和精力;
3、無違紀違法行為記錄;
4、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思想素質好,堅持原則,公道正派;
5、具備一定的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
黨風政風監督員的職責和任務
1、廣泛收集、真實記錄黨員干部、國家公職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積極為紀檢監察機關查處違紀違法案(事)件提供信息和線索;
2、參加相關公益性宣傳教育活動,積極宣傳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方針政策;
3、向縣紀檢監察機關反映人民群眾對我縣黨風政風方面的意見和要求;
4、對紀檢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意見、建議;
5、參加紀檢監察機關組織的針對干部作風建設開展的明察暗訪、檢查、評議;
6、辦理縣紀委(縣監察局)委托的其他事項。
其他事項
1、黨風政風監督員的一切活動都是義務的、無償的。對有功人員可根據有關規定給予適當獎勵。
2、招募的黨風政風監督員由縣紀委從報名者中篩選。經審核合格的,由縣紀委、監察局發給聘書和工作證件。人員實行一年一聘,聘用期滿自然解聘。聘書和工作證件到期收回(或換發)。
3、黨風政風監督員不脫離本職工作崗位,工資和其他待遇仍由所在單位負責。
4、報名截止時間為2014年1月20日。
5、報名地點:縣紀委黨風廉政室 聯系電話8218113,聯系人:薛有為 13973718298 郵箱:503558675@qq.com,www.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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