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
1、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勤奮敬業,文字表達能力較強;
3、具有公務員身份,(鄉鎮公務員具有2年以上鄉鎮工作經歷);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
年齡、工作經歷等涉及時間計算截止日期為2013年12月31日。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1)正在接受審計、紀律檢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2)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考選程序
1、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3年10月12日-10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報名地點:縣黨政大樓2樓2209室(www.sdsgwy.com )(聯系人:張敏;聯系電話:13511128828、8218073)。
報名資料:報考者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畢業(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復印件上簽署“與原件相符”并蓋章確認)1份,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報名要求:報考者認真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
2、資格審查
縣人社局會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按照報考條件要求,對報考者的年齡、學歷、公務員身份、工作經歷等逐項進行審查,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報考資格。
3、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由縣人社局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組織,縣紀委(監察局)、縣委組織部、縣編辦全程參與監督和指導。
(1)筆試
考試時間、地點及內容: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工作思路和文字綜合能力,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2)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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