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較高的政治理論水平,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
2.綜合素質較高,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
3.有強烈的革命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服從組織,團結同志,公道正派,勤政廉潔,作風扎實,吃苦耐勞。
4.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紀檢監察、審計、公安、法院、檢察系統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員(已進行公務員登記),身體健康。
(二)其他條件
報考人員年齡須在35周歲以下(1978年9月1日后出生),且要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縣級以上紀檢監察機關(含縣級)參與查辦過2起大要案以上的具有執法證的案件檢查人員(要求參與調查談話);審計系統參與2次項目審計且具有中級及以上審計職稱的審計人員;公安、檢察系統參與查辦過2起大要案以上且具有警官、檢察官資格的干部(要求參與調查談話);法院系統參與審判過2起大要案以上且具有法官資格的干部(要求參與案件審理)。
方法和步驟
(一)報名
(1)郴州市內各縣市區報考人員到本縣市區紀委干部室報名;郴州市直單位報考人員直接到郴州市紀委干部室(郴州市蘇仙北路市委大院市紀委辦公樓415室,聯系電話:0735-2876815,2876823)報名,市外報考人員可直接到郴州市紀委干部室報名或通過網絡報名。
(2)報名時需提交的資料包括:填寫完整的《報名登記表
(3)報名時間2013年9月23日8:30開始,至9月30日17:00截止。
(二)資格審查
郴州市縣市區報考人員由各縣市區紀委干部室初審后,報市紀委干部室進行復審;郴州市直單位及市外報考人員直接由市紀委干部室審查;網絡報名人員需在面試前提供證件原件資料進行審查。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取消考試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憑身份證原件到郴州市紀委干部室領取筆試準考證。符合報名條件人數與選調職數的比例不低于5:1;如低于,相應減少選調人數。
(三)考試、體檢
對報考工作人員的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均實行百分制,聘請有關專家命題、閱卷和面試。筆試為一場,占50%,由寫作、反腐倡廉和案件查辦專業知識兩部分組成,其中寫作占40%,反腐倡廉和案件查辦專業知識占60%;面試為一場,占50%。筆試后,按選調名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的9名人員。根據筆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的3名人員。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體檢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有體檢不合格者,按成績排名先后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筆試、面試、體檢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筆試、面試、體檢的結果均及時在相應的范圍內進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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