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質中學(長沙市)2012年招聘教師
招聘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符合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年齡和身體條件。
(四)符合招聘職位的專業要求和其他條件。
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sdsgwy.com/湖南省地質中學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 2012年8月10日—2012年 8月14日止(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湖南省地質中學辦公室(湖南省長沙市人民中路168號)。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
請應聘者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下載中心自行下載《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
(三)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人員以短信和電話的方式通知參加考試。具體時間將以電話方式提前通知。所有被通知參加考試人員須攜帶相關材料原件供核對檢查。
(四)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崗位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的比例,低于3:1的比例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但個別緊缺專業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政府人社部門批準同意后,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應聘條件要求為博士的不設置開考例。
2、考試方式:采取筆試、說課、試教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比計算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30%、說課占25%、試教占25%、面試占20%)。
筆試: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主要為應聘學科高考模擬試題。
說課: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應聘同一崗位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人員成績排名先后,按1:9比例確定進入說課人選。說課主要測試應聘者的教材把握、教學設計能力;
試教: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說課成績排名先后,按1:6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試教人選。試教主要對應聘者的專業知識、思維能力、課堂控制力、語言表達能力、形象氣質等基本素質進行綜合考核評價;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說課、試教成績排名先后,按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形象氣質、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溝通能力和崗位的匹配性等。
聯系電話:(0731)8516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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