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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桃江縣2012年招聘66名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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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桃江縣2012年招聘66名教師

招聘職位

1、幼兒園教師20人

2、小學教師29人

3、初中教師15人

4、職業中專教師1人

5、本縣少數民族考生計劃1人

報考條件

1、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身體健康(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實行)。

3、 學歷要求。報考幼兒園教師職位的,需具有國家認可的師范類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教師職位的,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相應專業大專學歷或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報考初中教師職位的,需具有相應報考專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桃江縣職業中專教師職位的,需具有相應報考專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 以上學歷。

4、報考者,須具有相應層次或以上的教師資格證。

5、報考語文教師及縣幼兒園、桃花江鎮中心幼兒園幼師職位的須具有二級甲等普通話等級證書,報考其他教師職位的須具有二級乙等普通話等級證書。

6、報考者,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記錄。

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2年7月10日至12日,由報考者本人現場報名,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時須提供如下材料:本人畢業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單位或戶籍所在地村委(社區)、鄉鎮(居委)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張。

本縣少數民族考生須出具桃江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的相關證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2、按所設崗位類別報名。

3、報名時須填寫報名登記表等相關表格。

4、報名地點:桃江縣教育局五樓中會議室

聯 系 人:吳老師 聯系電話:0737-8822217

招聘辦法

1、筆試

①時間:7月17日上午8:30—10:30

②地點:另行通知

③ 內容:A、報考幼兒園教師職位的,筆試內容為語、數兩科和幼教專業知識,其中,語數兩科按小學內容約占30%、初中內容約占40%、高中內容約占10%、幼教專業知識約占20%命題。B、報考小學教師職位的,筆試內容為:報考職位的小學、初中和高中內容,按小學內容約占30%、初中內容約占50%、高中內 容約占20%命題;C、報考初中教師職位的,筆試內容為:相應職位的初、高中知識,初中內容約占30%、高中內容約占70%;D、報考職專教師職位的,筆試內容為:相應專業的高中及以上知識。

④分值:100分制按60%計入總分。

2、試教

①時間:2012年7月23日

②地點:另行通知

③試教對象:分科目根據招聘計劃,依筆試成績高低,按1:2確定試教入圍對象。

④內容:職專、中學、小學、幼兒園相應課程的教科書內容,具體內容抽簽決定。

⑤試教順序抽簽決定。

⑥分值:100分制按40%計入總分。

3、每個職位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之比須達到1:3以上方可開考,否則相應減少招聘職位數,由此空出的職位數由組委會另行研究決定調劑到其他職位。

4、根據筆試、試教成績的總分,分科目按招聘人數從高到低等額確定擬聘對象(總分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列前,筆試成績也相同的以學歷高的列前,學歷仍然相同的以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列前)。試教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5、本縣少數民族考生預留計劃,按縣編委《2011年第四次會議紀要

6、參照公務員考錄體檢標準對擬聘對象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7、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空缺,則按相同類別科目總分高低依次遞補。

8、 同類別同科目擬聘對象,由本人于8月7日上午8:30到縣教育局,按筆試、試教成績總分從高到低依次自主選擇職位(選擇縣幼兒園和桃花江鎮中心幼兒園幼師 職位的,須具有二級甲等普通話等級證書),逾時未到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職位一經選定,不得更改。選崗后出現的空缺職位,根據同類別科目總分高低在入圍人員中依次遞補,如仍出現空缺,則由組委會報請縣編委另行研究。

9、擬聘對象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審定后聘用,縣教育局按招聘計劃與自主選崗情況安置到相應職位,上崗一個月內辦好聘用手續,享受國家編制教師待遇。

10、凡聘用教師須遵紀守法,敬業愛崗,試用期一年。如在試用期內,教學成績差、完不成工作任務,或師德師風差、不遵守勞動紀律,或違法亂紀者,予以解聘。

11、凡聘用考生,須在受聘單位工作五年以上,在五年內不準辦理脫產學習和跨鄉鎮調動手續,否則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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