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師范大學(長沙市)2012年招聘教師
基本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團結協作精神強,具備良好的身體與心理素質,能夠勝任崗位工作。
(二)接收的畢業生年齡,碩士不超過28歲、博士不超過35歲。
(三)接收的畢業生須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碩士、博士(其中碩士為優秀應屆畢業生),其畢業學校為“211工程”大學、中國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海外知名大學或藝術、體育、外語類等著名單科院校。
(四)接收的畢業生第一學歷須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畢業并取得學士學位,其畢業學校為“211工程”大學或藝術、體育、外語類等著名單科院校。
(五)接收的本校博士其本科、碩士兩個階段至少有一個階段為外校。
(六)接收的博士其本科、碩士、博士三個階段至少有兩個階段所學專業須一致或相關;接收的碩士其本科、碩士所學專業須一致或相關。
(七)接收的博士其博士學習年限不超過5年;接收的碩士其碩士學習年限不少于2年,不超過4年。
(八)接收的畢業生專業主干課程成績須達到優良,并在學習期間以第一作者身份公開發表優秀成果或獲較高層次的獎勵。
(九)留學歸國的語言文學類畢業生,其所學語言須為所留學國家的母語。
專任教師招聘計劃及要求(見附件)
招聘工作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湖南師范大學校園網等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2年2月14日至2012年6月30日17時止,其中碩士材料遞交截止日期為2012年3月31日17時止,博士材料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17時止。
2、報名程序:
①個人申報:應聘者登陸湖南師范大學大學人事處網站填報應聘信息,上傳《湖南師范大學專任教師崗位申請表
②資格初審:各學院按照學校招聘教師計劃和有關規定,對應聘者提供的應聘材料進行初步資格審查。
③資格復審:人事處對學院上報的初步資格審查通過人員材料進行資格復審,確認資格復審通過人員名單。
(三)考試(核)
1、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崗位應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的比例,低于1:3的比例取消招聘計劃,但對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級經報請政府人社部門批準,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2、考試(核)方式:采取專家評議、教學考核及面試、科研成果量化、英語水平測試四項相結合的考察方式。應聘的碩士,還須參加學校組織的計算機能力考試。
對不完全符合學校選聘條件但又特別優秀的應聘者,除以上正常的考核程序外,需增加破格考察環節,即專場學術報告會。專場學術報告會,由各用人單位組織。考核小組成員、報告人所應聘學院(部)80%以上的正副教授和20名學生參加,實到人數不得少于應到人數的80%。報告會應有報告和答辯兩個環節。結束后,由人事處組織投票表決,監察處監督,應聘者須獲實到人數2/3以上票數方可通過。
3、計分辦法:總成績=專家評議分+教學考核及面試分+成果量化分,其中專家評議、教學考核及面試兩項總分100分,分占30%、70%,成果量化分以實際分計入總成績,并填入《湖南師范大學專任教師崗位申請表
4、考試(核)時間:
對應聘碩士,學校于2012年5月1日前組織基本素質考試(英語水平測試和計算機能力考試)。基本素質考試成績合格的,由用人單位于2011年5月10日前組織一次教學考核。
對應聘博士,用人單位于2012年4月10日、6月20日、9月30日之前分三批次對應聘博士進行教學考核。
湖南師范大學2012年專任教師招聘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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