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入境檢驗檢疫系統2011年招聘工作人員
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熱愛檢驗檢疫事業,有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三)具備報考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工作經歷及其他資格條件,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截至2011年10月30日;
(四)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五)年齡30周歲以下(1980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75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報考單位所在地戶口遷入條件,具體要求可查詢當地人事部門或公安部門有關公告或網站;
(七)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職人員、在讀非應屆高校畢業生、公職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及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招聘程序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報名截止時間為2011年11月8日,以收到應聘材料時間為準,過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請完整填寫《湖南檢驗檢疫系統2011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報名表
3、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報考職位。
4、招考職位要求具備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學歷的,必須同時具備與該職位所需專業相應的學歷和學位。留學回國人員還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材料。
5、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應主動將報考意向報所在單位同意,未經所在單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報考者本人負責。報考人員在報名表上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
1、根據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湖南檢驗檢疫局將組織專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和職位匹配性分析,確定符合參加筆試條件人員名單,并于2011年11月18日在湖南檢驗檢疫局網站www.hnciq.gov.cn公布。
2、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每人繳納考務費50元,因考生個人原因未能參加考試的不予退費。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
1、筆試時間:2011年11月26日(星期六)9:00-11:00。
2、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內容:綜合知識測試(含檢驗檢疫相關法律法規、業務知識)。
其他注意事項
考生請在報名表上準確填寫本人聯系電話與地址,期間如有變化請及時告知。
湖南檢驗檢疫局人事處負責本次招聘工作的實施。
咨詢電話:0731-85627529、85627527,
聯系人;向平、鐘昊。
監督電話:0731-85627536。
附件:
1、湖南檢驗檢疫系統2011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計劃表
2、湖南檢驗檢疫系統2011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報名表
3、同意報考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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