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2010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空缺職位調劑面試人選有關政策解答
2010年湖南省公務員面試調劑工作正緊張進行,現就考生有關問題集中進行解答。
1、如何理解“調劑分別在省直單位(含省直監獄、勞教單位和省交警總隊)之間、市(州)與市(州)之間、縣(市、區)與縣(市、區)之間進行”?
答:省直單位之間調劑是指除省直垂管單位(工商、地稅、質監)以外的其他省直單位之間調劑;市(州)與市(州)之間調劑是指原報考市(州)單位的考生,可在全省14個市(州)級單位中申請調劑;縣(市、區)與縣(市、區)之間調劑,是指原報考縣(市、區,含鄉鎮、街道)級單位的考生,可在全省的縣(市、區,含鄉鎮、街道)級單位內申請調劑。
2、“省垂直管理單位按屬地原則的要求進行調劑”怎么理解?
答:省垂直管理單位是指省工商系統、省地稅系統、省質監系統;屬地原則是指按原報考職位所在地和所屬行政級別來確認調劑資格范圍;調劑申請表統一交到省直單位指定的地點(省人才中心二樓大廳,湘府路168號)。省地稅系統由于在招考公告中明確分配到縣以下一線工作,則原地稅系統的考生在申請調劑時只能申報全省縣(市、區,含鄉鎮、街道)級有關職位;原報考省工商系統、省質監系統市(州)級單位的,在全省市(州)級單位調劑,原報考縣(市、區)級的,則在全省縣(市、區,含鄉鎮、街道)級有關職位調劑。
3、怎樣確認專業是否對口?
答:考生如果對專業是否對口存在疑問,可向擬申請調劑職位的招考單位進行咨詢,聯系方式可登陸“湖南人事考試網、湖南人事編制網——2010年湖南省公務員招考專欄——招考工作安排及相關政策”查詢。
4、如何申請職位調劑?
答:符合調劑條件并達到所申請調劑職位要求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省直單位從7月19日至23日每天8:30至17:00時;市(州)和縣(市、區)從7月19日至24日18:00時止。),攜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及職位要求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調劑申請表,分別向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申請調劑(遞交申請方式詳見調劑公告)。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多報者取消調劑資格。已入圍面試名單的考生不能申請調劑;已入圍調劑職位面試名單的考生無須亦不能申請調劑。
5、享受的政策性加分在調劑時如何計算?
答: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三類加分人員無論原報考職位和擬調劑職位屬于何種類別,均嚴格按照“報考鄉鎮(街道)機關的,筆試總成績加7分;報考縣級以上(含縣級)機關的,筆試總成績加5分”的原則進行加分。原報考鄉鎮某職位時享受加7分的優惠政策,現申請調劑到縣級某職位,則加分相應地改為加5分,反之亦然。
6、是否可以委托他人或傳真的方式辦理調劑事宜?
答:可以委托他人代為辦理調劑事宜,但必須出具所要求證件的復印件;考生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取消其調劑錄用資格;不接受以傳真方式辦理的調劑申請。
7、招考公告中部分職位為何既沒有公布面試名單,也沒有進行職位調劑?
答:這類職位是因為報名時未達到開考比例,有關招考單位在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取消了招考計劃(詳見“湖南人事考試網、湖南人事編制網——2010年湖南省公務員招考專欄——招考職位信息”)。
8、考生申請調劑還要注意哪些問題?
答:一是要認真閱讀調劑公告、政策解答及擬申請調劑職位的具體條件要求,選擇符合條件的職位來遞交調劑申請,如有疑問,應及時與招考單位或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聯系。
二是考生一定要把握好時間,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辦理調劑事宜,過期不候。
三是本次調劑僅限于參加2010年湖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的考生,與省煙草專賣局系統等其他考試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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