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你關注2010年湖南省考試錄用法院、檢察院工作人員公告
報名時間為4月25日至5月6日
筆試時間:2010年5月29日
考試地點在長沙市區
湖南省委組織部、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決定,2010年全省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法院、檢察院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全省計劃招考法院工作人員460名,招考檢察院工作人員429名。
具體招考職位及條件可登陸湖南領導人才網(http://www. hnleader. gov. cn)、湖南法院網(http://hunanfy.chinacourt.org)、湖南省人民檢察院網站(http ://www.hnjcy.gov.cn)查詢。市州以下法院、檢察院的招考職位和條件,還可見市州委組織部、市州中級人民法院、市州人民檢察院發布的公告或簡章。
二、報名1、報名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合格,品行端正。(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4年5月6日至1992年5月6日期間出生)。(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4)一般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按照有關規定,報考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核確定可以放寬學歷條件地方的職位,以及報考司法警察職位的,學歷可以放寬到大學專科;報考法院聘任制書記員職位的,一般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其中報考經省高級人民法院審核同意可以放寬學歷條件地方的,學歷可以放寬到中專。(5)具備擬任職位所需資格條件。凡招考職位規定的資格條件,考生必須如實填寫。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的經歷,即在縣級(不含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管理單位)、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具備以下情況之一的報考人員也可視為具備基層工作經歷: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普通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畢業生報考學歷要求為本科以下職位的;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的;曾在縣(市、區)直屬機關工作過的人員,報考省、市州級人民法院、檢察院的。基層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7月31日。(6)符合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公開招考中被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有舞弊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均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規定應當回避情形的職位。試用期滿已轉正但未滿最低服務年限(五年)的在職公務員,須經所在單位同意并出具相關證明方可報考。2、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網上報名時間為4月25日至5月6日。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報考人員直接登陸湖南領導人才網(http://www.hnleader.gov.cn)的網上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資料、上傳照片、繳納考務費、打印準考證。資格初審分別由省市州兩級人民法院、省市州兩級人民檢察院商招考單位進行,審查結果查詢時間為4月26日至5月8日,繳費截止時間為5月10日,審查通過的考生于5月24日至26日從網上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5月7日以后,報考申請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改報其他職位。報考相關資料原件審核在面試階段組織實施。3、考生按照有關規定繳納考務費,每科50元。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屆畢業生考生,可減免其考試考務費用。屬城鎮家庭的憑《低保證
三、其他事宜1、招考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錄用審批等步驟進行。2、筆試科目:報考審判業務(含執行人員)、檢察業務(含偵查)的,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專業知識三科;按30%、30%、40%的比例合成筆試總成績;報考法院聘任制書記員職位的,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職業技能測試三科,職業技能測試合格后,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按50%、50%的比例合成筆試總成績;報考綜合文秘等其他職位的,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兩科,按50%、50%的比例合成筆試總成績。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科目考試范圍以《湖南省2010年公務員錄用考試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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