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聘對象
2012年及以后畢業的省內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和研究生學歷的畢業生,及符合條件的其他大學生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選聘條件
1.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齡不限;
2.應屆畢業生能如期獲得畢業證、學位證;往屆畢業生還須持就業報到證,在擇業期內尚未就業且按規定已進行登記注冊;
3.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自愿到農村基層工作;
4.具備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學習成績良好;
5.身體健康,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
6.其他大學生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在具備選聘條件的同時,須經縣級人社部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后,方可參加選聘;
7.報考甘南州大學生村官的,在具備選聘條件的同時,原則上是甘南籍高校畢業生,其他市州熱愛藏區工作、熟悉“藏漢”雙語的高校畢業生也可報名。
待遇和保障政策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大學生村官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1.比照本地2014年鄉鎮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定工作、生活補貼標準,按月發放。
2.在村任職期間,按照有關規定參加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險和重大疾病、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3.聘期內戶口可留在原戶籍所在地,也可轉入任職的縣(市、區)所在地或鄉鎮。
4.服務期滿且年度考核稱職,符合國家助學貸款償還政策規定的,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可申請由國家代為償還。
5.到村任職滿2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的,經縣級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可參加面向社會統一組織的公務員招考。
6.任職滿1個聘期、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的,可參加面向優秀村干部的鄉鎮公務員定向考錄,錄用比例一般應達到從優秀村干部中定向考錄鄉鎮公務員總數的70%以上。
7.到村任職滿2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且具備選調生條件和資格的,可參加面向大學生村官的選調生招錄。
8.任職滿2年、擔任村“兩委”副職及以上職務、考核優秀、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大學生村官,可通過公開選拔擔任鄉鎮、縣直行政、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副職;符合鄉鎮領導班子換屆提名人選條件的,可按程序推薦作為換屆提名人選。經公開選拔擔任科級領導干部或經選舉擔任鄉鎮黨政機關領導人員的大學生村官,在國家行政編制限額內按有關規定進行公務員登記。
9.省、市(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大學生村官。縣(市、區)、鄉鎮事業單位從到村任職滿2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的大學生村官中招聘工作人員,一般應達到當年縣(市、區)、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崗位數量的30%左右。
10.任職滿1個聘期、擔任村“兩委”副職及以上職務、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的大學生村官,經市(州)組織、編制、人社部門批準,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在鄉鎮現有事業編制內聘用為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11.服務期滿、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5分。
12.被黨政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錄用(聘用)后,到村任職工作時間計算連續工齡(需到村任職滿2年)、社會保險繳費年限。
13.工作、生活補貼和享受社會保障待遇應繳納的相關費用,中央財政人均每年補貼2萬元,省級財政人均每年補貼0.5萬元,不足部分由縣級財政承擔。對新選聘的大學生村官,一次性發放安置費2000元。
14.非公企業大學生黨群專干身份仍為大學生村官,享受大學生村官的政策待遇,由縣級組織部門管理,縣級非公企業工委配合做好協調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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