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甘肅省教育廳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甘肅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甘肅省2014年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細則的通知
一、我省2014年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筆試成績已經公布。按照甘教師〔2014〕22號文件要求,參加面試的文科和理科考生,其筆試總成績應在150分以上;音體美類考生,其筆試總成績在140分以上,少數民族地區可適當降分。
二、請各地做好面試各項工作,嚴格按照設崗計劃和考生報考崗位進行招聘,不得突破省上核定的招聘計劃。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以在本縣域范圍內同專業落選人員中進行調劑錄取,仍不足的可以從本市(州)范圍內同專業落選人員中進行調劑錄取。調劑時根據崗位要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調劑后仍出現崗位空缺的,可通過補錄進行補充,需要補錄的市(州),請于面試前向省教育廳提出補錄方案,經同意后向社會公布。補錄對象必須為參加了2014年“特崗計劃”和省政府選拔8000名畢業生到基層教師崗位考試的考生,分數達到省上規定的最低控制線和相應崗位要求。
三、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通過適當方式向廣大考生公布當地特崗教師面試時間安排等信息;符合特崗教師招聘面試條件的考生,也可自行與志愿服務縣(市、區)聯系,確認面試時間及安排情況。
四、各地在面試前須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名條件或被舉報并經查實不符合報名條件的畢業生,一律取消其面試和聘用資格。特崗教師報名條件嚴格按甘教師[2014]22號文件執行。
五、由于部分考生在現場報名時填涂信息出現錯誤,公布成績時出現了所報服務縣(市、區)、專業、學科等信息與公布信息不一致的情況。志愿服務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在資格審查時,必須依據考生提供的證件和網報信息主動重新確認,不得以此拒絕符合條件的考生參加面試。
六、為了確保我省的特崗教師招聘工作按教育部規定的要求如期完成,請各地抓緊時間組織面試工作,務必于2014年8月11日前完成面試工作,并將擬聘用的特崗教師名單匯總表上報教育廳師范處審核,匯總表以甘教師〔2014〕22號中文件中規定為準。
七、已經與志愿服務縣(市、區)簽約的2014年農村教育碩士直接安排進入特崗計劃,不再參加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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