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人數及條件
1、選調人數。市上下達我縣農村交管大隊選調指標80名,因以前已有47人在縣農村交管大隊工作(其中:就業援助服務期滿安置12人,從鄉鎮事業單位調入18人,服務期內“就業援助”12人,崗位合同制工人5人),本次在全縣縣直、鄉鎮事業單位(不含教育、衛生系統)已轉正定級的干部中補充選調33名(女性不超過3人)。
2、選調條件。選調人員必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服從分配,自愿從事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檔案年齡為準),大專(含高職)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工作能力及身體條件,體形端正,無明顯疤痕,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左右眼裸視力均在4.6以上;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體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在1.55米以上,體重不低于45公斤。
3、優先條件。所學專業為中文、文秘類、財會類、公安類、計算機類,交通工程類、行政管理學、警察管理學等專業者可優先選調。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選調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4)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6)在各級招錄工作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的。
(7)其他不符合選調的情形。
組織實施
成立以縣政府常務副縣長李鵬飛同志任組長,組織部副部長、縣人社局局長田慶林同志任副組長,組織部、人社局、公安局、編委辦、財政局、監察局、衛生局、交警大隊為成員的縣農村交管大隊文職人員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人社局,從監察局、人社局、交警大隊抽調專人負責辦理具體業務。
1、報名時間
2014年2月21日-3月5日(節假日正常休息)
2、報名地點
縣交警大隊
3、報名程序
報名人員持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選調的介紹信到縣交警大隊報名(鄉鎮事業單位人員以鄉鎮為單位統一報名),屆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縣公安局出具的無犯罪證明、2吋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張,并填寫相關報名表格。
4、資質審核
縣人社局負責報名人員的身份、年齡、學歷及各類證件審核;縣交警大隊負責報名人員身體條件檢測。經資格復審符合條件者進入擬選調范圍。縣監察局對選調工作全程進行監督。
確定選調人員
1、擬選調人員采用考察考核相結合的方式確定,主要從道德品行、工作能力、遵紀守法、勤政廉潔等方面綜合考察。
2、擬選調人員確定后,面向社會公示,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后匯報縣政府有關會議討論,確定選調人員。
3、若報名人數少于選調指標時,由各鄉鎮從所屬事業單位中按照選調條件擇優推薦。
人事關系及福利待遇
選調人員辦理調動手續,人事關系轉入縣農村交管大隊,執行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制度。工資標準按照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工資標準確定,參照人民警察執行加班補貼、執勤崗位津貼。經費由縣財政承擔。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