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報名
報名工作由主管部門負責,招考單位配合。報名時普通高校未就業畢業生須持《擇業通知書
各崗位計劃招考(聘)人數與報名人數原則上要達到1∶3比例,達不到1∶3的也可按1∶2招考,若達不到上述比例該崗位招考名額依次遞減(張掖醫專面向研究生、普通高校未就業本科畢業生、在職人員招考的崗位,若各專業有碩士研究生學歷人員報考時,該崗位招考計劃優先招考碩士研究生,剩余計劃面向普通高校未就業本科畢業生和在職人員招考)。
(二)資格復審
報名結束后,由招考單位主管部門會同人社部門負責對考生資格進行復審,并在本單位公示2天,無異議者核發準考證參加筆試。對在報考過程中為考生提供虛假材料的單位,人社部門通過新聞媒體對其曝光,并按有關規定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和經辦人員的責任。報考人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當年取消資格,5年內不準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考。
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凡選拔到鄉鎮、社區、市內企業服務的畢業生和大學生村官(縣區組織、人社部門出具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志愿者(縣區團委出具證明),實際工作(服務)時間滿2年且考核合格未正式就業的畢業生,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原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
一、招考(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熱愛本職工作,身體健康。
2.張掖生源(研究生除外)、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個別崗位除外)、年齡在30周歲以下(指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未就業畢業生。面向在職人員招考的崗位,報考人員應具備崗位要求的學歷、經歷和執業資格,且年齡在40周歲以下(指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備與招考(聘)崗位相匹配的其它條件。
二、招考(聘)人數及時間安排
http://rsrc.zhangye.gov.cn/zwzc/gg/201008/159299.html
三、招考(聘)程序
(一)組織報名
報名工作由主管部門負責,招考單位配合。報名時普通高校未就業畢業生須持《擇業通知書
各崗位計劃招考(聘)人數與報名人數原則上要達到1∶3比例,達不到1∶3的也可按1∶2招考,若達不到上述比例該崗位招考名額依次遞減(張掖醫專面向研究生、普通高校未就業本科畢業生、在職人員招考的崗位,若各專業有碩士研究生學歷人員報考時,該崗位招考計劃優先招考碩士研究生,剩余計劃面向普通高校未就業本科畢業生和在職人員招考)。
(二)資格復審
報名結束后,由招考單位主管部門會同人社部門負責對考生資格進行復審,并在本單位公示2天,無異議者核發準考證參加筆試。對在報考過程中為考生提供虛假材料的單位,人社部門通過新聞媒體對其曝光,并按有關規定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和經辦人員的責任。報考人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當年取消資格,5年內不準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考。
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凡選拔到鄉鎮、社區、市內企業服務的畢業生和大學生村官(縣區組織、人社部門出具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志愿者(縣區團委出具證明),實際工作(服務)時間滿2年且考核合格未正式就業的畢業生,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
(三)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必備的專業知識,筆試時間為120分鐘(個別崗位除外),成績為百分制。報考張掖醫專、山丹培黎學校的考生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報考其它事業單位的考生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70%。筆試工作結束后,根據各崗位報考人數,分崗位按招考崗位人數1∶3的比例(達不到1∶3的也可按1∶2的比例),依次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報考張掖醫專的碩士研究生不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四)面試
報考張掖醫專、山丹培黎學校進入面試的考生,采取課堂教學試講的辦法進行面試,面試時間為30分鐘。面試成績為百分制,其中考官組評分占70%,學生評分占3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
報考其它事業單位進入面試的考生,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時間為20分鐘。面試成績為百分制,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30%。
報考張掖醫專研究生學歷崗位的人員,由招考單位主管部門根據招考崗位要求,在面試前制定相應的考試考核辦法組織實施,面試合格人員進入體檢程序。
(五)計分辦法
1.報考張掖醫專、山丹培黎學校的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2.報考其它事業單位的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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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核錄(聘)用
1.體檢考核對象確定
以綜合成績為準,按實際招考(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2.錄取及管理
擬錄(聘)用人員面向原單位、招考單位和社會公示7天,無異議者,經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考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審查同意后,辦理有關手續。屬普通院校未就業畢業生,辦理錄用手續;屬非普通院校未就業畢業生,辦理聘用手續;屬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辦理調動手續。以上擬錄(聘)用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設置規定均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的工資福利等待遇。擬錄(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資格,由用人單位報經主管部門同意后予以解聘,報人社部門備案。
五、組織實施及監督
招考(聘)工作在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考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市招考辦負責,招考單位主管部門配合實施,市教育局配合各招考單位主管部門做好考生學歷認定工作。為保證招考(聘)工作公正公平,整個招考(聘)工作由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進行全程監督。
監督電話:0936-12388(市紀委、監察局)0936-8360268(市人社局)
聯系電話:0936-8360909(市人社局)
查詢網址:張掖人事編制信息網(http://rsrc.zhangye.gov.cn/index.html)
張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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