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2010年甘肅省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報 考 指 南 1、2010年甘肅省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多少人? 答:2010年甘肅省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871人。其中,面向已退役士兵招錄55人,面向普通高校畢業生招錄729人,面向“四項目”人員招錄87人。 2、定向招錄對象是哪些? 答:一是已退役士兵,指2010年7月1日前已退出現役的甘肅戶籍人員; 二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 三是2010年7月1日前服務期滿的甘肅省“四項目”人員(經組織、人事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安置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不在報名范圍之內)。 3、定向招錄方式是什么? 答:本次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采取教育入學考試和公務員考試一并統考的方式進行。報考者錄取后即定向、定單位,并與招錄部門及培養院校三方簽訂委托培養協議書,由培養院校發放錄取通知書。培養結束后,合格者到定向單位工作。 4、培養層次有哪些? 答:本次定向招錄培養分專科、本科、研究生教育三個層次。其中: ①專科教育,采取高中及以上學歷起點的專科教育模式,學制兩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于半年,對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專科畢業證書。 ②本科教育,采取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模式,學制兩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于半年,對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本科畢業證書和授予學士學位。 ③研究生教育,采取法律專業碩士學位研究生教育的培養模式,以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為起點,學制兩年,在完成法律專業碩士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要求的基礎上,重點加強知識應用和職業技能的訓練。在校期間安排一年的理論教學,一年的實踐教學,其中,半年時間到實務部門實習。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課程考試合格且論文答辯通過者,頒發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并授予法律碩士學位。 5、培養管理方面有哪些規定? 答:本次定向招錄對錄取人員的管理有六個方面的規定: 一是培養方式。錄取人員通過定向培養的方式,首先到報考職位對應的大專院校學習2年,在校期間按學生管理。 二是學習費用。學生在校期間免收學費,并發給生活補助費。 三是畢業錄用方式。對于合格畢業生,所在院校將其檔案按原確定的招錄單位派遣,并將其檔案和戶口轉至定向單位。學生到定向單位報到后,由招錄單位按規定權限和程序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 四是服務年限。研究生層次的需服務滿5年,本科層次的滿7年,專科層次的滿9年,方可交流。 五是學習不合格人員的處理方式。在校學習期間不合格或者畢業時未獲得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以及畢業時不符合相應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國家不負責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擇業。同時,一次性退還所享受的補助費(包括學費和生活補助費)。 六是違約處理方式。違約不到定向單位工作的畢業生,不得錄用到其他黨政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要將情況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并應在違約處理決定公布后1個月內,一次性退還所享受的教育費用和補助費(包括學費、培養費和生活補助費),并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 6、基本條件是什么? 答:一是符合報考公務員的基本條件和職位條件;二是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報考相應學歷學位教育考試的基本條件;三是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還應符合人民警察招錄條件。 7、本次招考對身體條件有哪些要求? 答: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其中: 報考基層法院、檢察院系統和司法行政部門職位的,要符合《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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