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繁昌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2010年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報名時間:7月26日-7月29日
報名地點:繁昌縣人社局(縣政府二樓)。考試費用:根據省物價局、財政廳文件(皖價費〔2006〕226號)規定,筆試費每人40元,進入面試的人員再交面試費每人70元。
根據《蕪湖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招聘辦法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考試考核后擇優聘用。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國家公務員體檢標準。
(五)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法律及相近專業、計算機及相近專業、中文及相近專業各1名,28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工作需要,有時需夜間執法。
關于相近專業:是指國家承認的本專業及相近專業。法律及相近專業是指法學、憲法學、行政法學、民法學、訴訟法學、法理學、經濟法、勞動法學、國際經濟法、商法、法律、法律事務、法學理論、民商法學、經濟法學等;計算機及相近專業是指計算機及應用、計算機應用與維護、計算機信息管理與計算機系統、計算機信息與網絡技術、計算機網絡工程技術、計算機網絡管理、計算機應用與網絡管理、計算機網絡與信息管理等;中文及相近專業是指中國文學、漢語言學、古典文獻學、應用語言學、中國古代文學、中國現當代文學、中國語言文化、漢語言文字學、語言學與應用語言學、文秘、新聞等。
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招聘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分報名、考試(筆試和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招聘工作由縣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縣文廣新局派員參加,縣監察局全程監督。
(一)報名
1、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須提供學歷證明(書)、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有效身份證、學生證和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2、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小于5:1。達不到此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另行研究決定。
3、報名時間:7月26日-7月29日
報名地點:繁昌縣人社局(縣政府二樓)。
考試費用:根據省物價局、財政廳文件(皖價費〔2006〕226號)規定,筆試費每人40元,進入面試的人員再交面試費每人70元。
(二)考試
1、筆試: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報考計算機專業加試計算機上機操作知識,滿分100分。
筆試時間為7月31日上午9:00-11:30,計算機上機操作知識考試時間為7月31日下午2:00-3:30,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若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時則一并進入面試)。面試重點測試應試者的實踐專業技能、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處理問題能力、知識面及儀表氣質等方面。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折合后計算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
(三)體檢和考核
以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者,按筆試成績的高低排序(若成績仍相同者,加考筆試B卷)。體檢標準按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
對體檢合格人員的考核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縣文化廣播新聞出版局組織實施。考察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學業完成情況,有無違法違紀行為等。
(四)公示
對體檢、考核、政審合格的人員,由招聘工作領導組審定擬聘用人員,并向社會公示七天。
(五)聘用
公示期滿,對公示結果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錄用的,并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規定,被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一年試用期。一年試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納入單位編制;不合格者不再聘用,其檔案轉至縣人才交流中心。正式聘用后三年內不得流動。
本實施方案由縣人社局負責解釋(垂詢電話:0553-7870567)。
繁昌縣人社局、繁昌縣文廣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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