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2010年安徽省全椒縣招聘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方案
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1、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戶口本和身份證、畢業證書和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3張一寸彩色半身正面免冠同底近期照片,于2010年7月26日至7月30日18:00前到縣計生委人秘股報名,交納報名費45元,逾期不予辦理。報名咨詢電話:0550—5012208。
2、每位報考人員限報1個崗位。
3、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的比例不小于2:1,不足開考比例的,經領導小組批準,相應減少該崗位計劃數直至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4、報名結束后,進行報名資格公示。
5、報考人員于8月7日下午18:00前到縣計生委人秘股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的,視為自動放棄。
筆試時間:2010年8月8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三)考試內容: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相關的醫學、醫技知識。
(四)考試成績公示時間:2010年8月10日
(五)體檢:根據公平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在考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的基礎上,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分并列的同等對待)。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六)確定并公示擬錄用人員名單
為了加強計劃生育干部隊伍建設,提高計生工作水平,根據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縣鄉計劃生育服務站建設的意見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成立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冉家政,副組長:楊勇,成員:金義平、程進、姜志山、羅玉亮、葉宗成、蘇勝、朱圖識、馬宣傳、錢立春。
領導小組下設報名組、試卷組、考務組、體檢組,負責辦理相關事宜。
二、招聘崗位數
1、縣計生服務站5名,其中檢驗、麻醉、內科、放射科、婦產科各1名。
2、鎮計生服務所4名,其中:大墅2名、西王2名。
三、競聘對象及條件
1、競聘對象戶籍在本縣范圍內(含原戶籍在全椒的),本科學歷30周歲以下(1980年7月及以后出生)、大專學歷28周歲以下(1982年7月及以后出生)、中專學歷25周歲以下(1985年7月及以后出生),計生系統工作人員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1975年7月及以后出生),品行端正,身體健康,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2、縣計生服務站所聘用的內科、麻醉、婦產科人員需具有大專及以上醫學專業學歷的人員;所聘用的檢驗、放射科人員需具有大專及以上醫技、藥劑專業學歷的人員,男女不限。
3、鎮計生服務所招聘的技術人員需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的臨床醫學、計生、護理和助產專業人員,均為女性(具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者,可適當放寬條件)。
四、招聘辦法
(一)采取公開考試,擇優聘用。
(二)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1、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戶口本和身份證、畢業證書和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3張一寸彩色半身正面免冠同底近期照片,于2010年7月26日至7月30日18:00前到縣計生委人秘股報名,交納報名費45元,逾期不予辦理。報名咨詢電話:0550—5012208。
2、每位報考人員限報1個崗位。
3、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的比例不小于2:1,不足開考比例的,經領導小組批準,相應減少該崗位計劃數直至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4、報名結束后,進行報名資格公示。
5、報考人員于8月7日下午18:00前到縣計生委人秘股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的,視為自動放棄。
筆試時間:2010年8月8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三)考試內容: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相關的醫學、醫技知識。
(四)考試成績公示時間:2010年8月10日
(五)體檢:根據公平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在考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的基礎上,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分并列的同等對待)。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六)確定并公示擬錄用人員名單
根據考生成績、體檢結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提出擬錄用人選,并在相關地點公示7天。
五、聘用及管理
(一)聘用
擬聘用人員須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經查反映內容不實,符合錄用條件。由考生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所聘單位。聘用單位與聘用對象簽訂勞動合同。每一聘期為3年,聘用合同一式四份,聘用單位、受聘人員、主管部門及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各執一份。聘用人員檔案委托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代管。
(二)人員管理
用人單位加強對聘用人員的管理。健全考核制度,把考核結果作為續聘、解聘以及獎懲的依據。聘用人員的年度考核參照全椒縣事業單位人員考核辦法進行。
(三)辭職和解聘
聘用人員在聘期內要求辭去現崗位工作的,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辦理辭退手續,辭職人員應在辦完相關手續后才能離崗。用人單位根據聘用合同或有關規定,要求解聘聘用人員,也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本人,然后再辦理解聘手續。受聘人員辦理了辭職、解聘手續后,則進入人才交流市場,與原聘用單位和組織聘用活動的相關部門不再有任何關系。
(四)爭議解決
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六、待遇
(一)工資待遇:參照國家規定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資標準執行。鎮計生服務所招聘人員,經費由縣財政保障;縣計生服務站招聘人員,縣財政按70%的比例差額補貼,30%由用人單位供給。見習期一年,見習期工資比照在編同類人員標準執行。見習期滿考核合格的,其工資比照在編同類人員標準執行。
(二)社會保險:聘用期間,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為受聘人員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按規定屬個人交納的部分,由聘用單位代扣代交)。凡辦理辭職、解聘手續的,從下月起,停止交納各項保險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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