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縣編委會議研究同意,含山縣部分學校面向高校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學校、學科和名額
見:2010年招聘計劃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1、招聘范圍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2010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具有敬業精神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本科生所學專業與招聘學科一致;研究生所學專業與招聘學科一致或相近,且本科或專科學歷必須為師范類、專業必須與招聘學科相同。
4、身心健康,能勝任教學工作。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1、報名
時間:2010年4月12日至4月16日。
地點:含山縣教育局。
每人限報1所學校。報名時需提交的證件和材料:
①經高校簽章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②本科生需所在高校出具證明是師范類應屆本科畢業生的介紹信,研究生需出具本科或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③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④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3張;
⑤填寫報名登記表并作誠信承諾;
⑥報名費按照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6]226號文件規定,收費45元/人。
2、資格初審
報名結束后,將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初審。初審符合條件者,發給準考證,考生持交費收據領取準考證,發證時間在“含山教育網”上通知。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弄虛作假,隨時取消報名、考試和聘用資格。招聘學校、學科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應不少于3:1,比例不足相應核減該校該學科招聘人數,調整到其他學科,其中運漕中學報名人數構成競爭即可。
3、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考試內容:報考心理學學科的,考高校心理學知識,報考其他學科的考試內容為本學科高中知識,卷面分值150分。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碩士研究生在筆試成績的基礎上另加10分。筆試成績揭曉后及時公布。
4、公示
按各校各學科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擬招聘人選。若成績并列則加寫教案,按照得分高低順序確定擬招聘人選。對擬招聘人選在“含山縣政府網站”、“含山縣人事人才網”、“含山教育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天。公示結果無異議的,先辦理簽約手續,等畢業后辦理聘用手續。
5、簽約
招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有效證件到指定地點集中簽約。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簽約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順延替補。
6、資格復審
簽約人員畢業后主動聯系所在高校將人事檔案寄含山縣教育局,自帶報到證、報考學歷的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等在規定時間內到含山縣教育局報到(具體報到期限在“含山教育網”公布),有關部門將對簽約人選資格進行復審,不符合資格的取消聘用,不再遞補。
7、聘用
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辦理正式聘用手續,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四、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由含山縣人事局、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縣監察局全程參與監督。
本《公告
聯系咨詢電話:含山縣人事局公務員股0565-4325010
含山縣教育局人事股0565-4332879
含山縣人事局含山縣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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