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蚌埠市教育局所屬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碩士畢業研究生)簡章
為適應蚌埠市基礎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2010年蚌埠市教育局所屬部分學校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0名教師(僅限碩士畢業研究生)。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實施,特制定本簡章。
一、 招聘條件及范圍
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遵紀守法,未受過任何刑事處罰和紀律處分;專業基礎理論扎實,綜合素質較高,符合招聘崗位及具體學校的要求;符合《安 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04年修訂)
二、招聘學科及人數
語文6人、數學7人、英語10人、物理3人、化學2人、生物7人、政治2人、歷史3人、地理2人、音樂1人、體育1人、信息技術1人、心理學1人、教育管理1人、環境藝術1人、視覺傳達1人、計算機網絡1人,共計50人。
三、招聘程序及步驟
(一)報名
1、所有報考人員按照招聘崗位條件要求,到各招聘學校辦公室報名(每位報考人員可選擇1所符合條件的學校報名,報名學校與最終錄取學校不嚴格對 應,多選無效)。報名可采取現場報名或函報的方式進行(各招聘學校聯系方式見附件2)。統一報名時間:2010年3月5日至3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報考人員必須如實填寫報名表(見附件3)并親自進行誠信簽名。報名初審僅對報考人員所填報名表進行資格審查,其他材料在面試考核和聘用環節審查。如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況,將隨時取消其考試資格直至聘用資格。如某學科總體報考人員較少,低于招聘計劃1:3比例,則所有通過報名初審的人員直接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2、報考人員報名后于3月13日登錄蚌埠教育網(www.bbjy.com) 查詢是否通過報名初審。初審通過人員于3月19日集中到市教育局人事科,由市人社局按省物價局有關文件規定收取考試費用(45元/科),筆試科目為3科,計135元,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人員繳費的同時提交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張,持本人有效身份證領取筆試準考證。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
(二)筆試
筆試由蚌埠市教育局統一組織。
1、筆試日期及時間:3月20日(周六)
上午8:00-9:30 教育學心理學
10:00-11:30 學科知識
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科目及分值:筆試分3科,總成績為300分。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筆試總成績僅作為確定面試入圍人員的依據,不和面試成績合并計算總成績。
3、公布面試入圍人員名單。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于3月21日在蚌埠教育網上公布。筆試后分學科(不分學校)按招聘計劃總數1:5的比例劃定分數線并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如報考人員較少,低于此比例,則筆試成績合格者直接確定為面試入圍人員)。
(三)面試
1、面試資格復審
面試考核前必須對入圍人員進行面試資格復審。面試資格復審與面試報名同時進行,在3月22日之前完成。
(1) 應屆畢業生資格復審時須提供身份證、學生證、教師資格證(若條件要求或有則提供,條件要求但暫未取得者須提供所在學校或認定機構證明,并注明在2010年 8月31日之前能夠取得)、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或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歷屆生資格復審時須提供身份證、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若條件要求 或有則提供,條件要求但暫未取得者須提供認定機構證明,并注明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能夠取得)、碩士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碩士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2) 進入面試的入圍人員,按報考學科和各招聘學校具體崗位條件要求,選擇招聘學校報名參加該校的面試考核(每位考生可選擇多所符合條件的學校報名面試)。面試報名的同時,由學校進行面試資格復審。面試考核報名人數與招聘學校學科崗位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小于3:1,達不到比例的將取消或核減該計劃數。被取消計劃數的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學校的相應學科(如因某學科總體報考人員較少,低于規定比例,將不取消或核減計劃)。
(3) 對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或雖已通過資格復審但未能按時參加各招聘學校面試的人員,如無正當理由,視為自動放棄。
2、面試考核的組織實施
面試考核由各招聘學校制訂具體方案并在規定的時間內組織實施。(具體要求另行制訂)
(1)面試考核包括教學設計、上課和答辯三項。三項合計滿分為100分,其中教學設計15分,上課70分,答辯15分。面試成績現場公布。面試成績合格者方能作為初選人員,面試成績合格線由各招聘學校自行確定。
(2)各招聘學校須在3月25日前完成面試考核工作。
3、確定初選人員
(1)根據面試合格人員的面試成績(該成績保留小數點后二位),按所報考學校的學科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初選人員。若出現 面試總成績并列的情況,則以報考人員的上課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初選人員。如報考人員同時在兩所及兩所以上學校達到初選分數線,僅能選擇其中一所學校被確定為初選人員。
(2)確定的初選人員名單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確定為體檢和政審對象。
(四)體檢和政審
體檢和政審工作由各招聘學校具體負責,體檢費用由考生直接繳至體檢醫院。凡體檢或政審不合格者取消初選人員資格。
體檢和政審合格者作為擬聘人員,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學校簽訂就業協議,如違約須支付相應的違約金方可解除就業協議。
四、聘用手續和待遇
1、根據國家人事部2005年6號令和《蚌埠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
2、招聘人員與招聘學校簽訂聘用合同后,辦理入編手續。
3、對有關學校招聘條件中暫未要求具備相應教師資格的所有招聘人員,在簽訂聘用合同后兩年內仍未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招聘學校與其解除合同關系,予以辭退。
以上招聘教師的相關信息同時在蚌埠市人事人才網(www.bbrsrc.ah.cn)、蚌埠教育網(www.bbjy.com.cn)等網上公布。
招聘教師咨詢電話:蚌埠市教育局0552-2056531、蚌埠市人社局0552-3125679。招聘教師舉報電話:蚌埠市教育局0552-2051275、蚌埠市人社局0552-3125679。
附件:1、2010年蚌埠市教育局所屬學校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碩士研究生)
temp_10030210098549.xls
2、各招聘學校聯系方式
temp_10030117189516.doc
3、2010年蚌埠市教育局所屬學校招聘碩士研究生報名表
temp_10030117188969.doc
蚌埠市教育局
二O一O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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