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黟縣中學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黟縣中學高中教師隊伍建設,充實黟縣中學高中緊缺學科教師,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學科高中教師,現將有關招聘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擇優錄用。
二、招聘崗位、名額及條件
應聘人員除具備上述對應的條件外,還應具備如下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忠誠教育事業,熱愛本職工作;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事業心、責任感強,有吃苦奉獻精神;
3、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國家一級及以上等級的計算機證書;應屆師范類畢業生不能提供相關證書的應簽定“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就業協議書”;如被錄用,在2010年8月底前仍不能提供相關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
三、招聘步驟
(一)報名
1、 現場報名。報考人員于2010年3月4日至3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縣人事局人才開發股(縣政府大院內)現場報名,逾期不予補報。報名時須提供:(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0年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的考生,提供“畢業 生推薦表”及學校開具的“畢業證明”;符合所報職位要求的高中教師資格證書、計算機證書、普通話證書。應屆畢業生不能提供相關證書的簽訂個人承諾書。(3)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相片4張;(4)填寫《黟縣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2、收費標準。考試費用按皖人辦發〔2006〕104號文件規定執行:筆試45元/人,發準考證時收取;面試80元/人,發面試通知書時收取。
3、崗位招聘報考人數與計劃數比例:參加招聘的崗位報考人數與公開招聘計劃數比例不少于5:1(地理學科至少不低于3:1) ,若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低于相應比例,該崗位取舍經公選領導組研究后另定。
(二)考試
1、筆試。筆試內容:綜合知識、教育學、心理學;滿分100分。筆試時間:2010年3月7日(星期日)上午8:30—11:00,地點:黟縣中學。
2、 面試。(1)面試對象的確定原則:每個職位的筆試成績前五名進入面試。地理學科筆試人數少于5人時,其筆試成績應不低于全部考生筆試成績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面試。曾經獲得省市(地級市)優秀教師、教壇新星榮譽的教師或對口專業碩士以上學歷者不受筆試成績的限制直接進入面試。
(2) 面試按照授課說課方式進行。授課和說課各占面試總分60%和40%。授課(授課時間:45分鐘)由擔任專家組的老師與參加聽課的學生按照6:4的比例給每 個應聘者打分;說課(說課時間15分鐘),由面試專家組打分。面試所選教材版本及范圍確定后,通知面試人員;面試內容與題目在考試之前,以抽簽形式確定。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日期(另行通知),面試地點:黟縣中學,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3)評分方法:設評委七名,評委根據具體評分標準以百分制打分。成績計算方法:去除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然后取中間五個分數計算平均分。聽課學生成績計算方法:聽課學生打分總和除以聽課學生數所得平均分。小數點后只保留一位小數,第二位四舍五入。
3、總分(合成分)。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3:7合成總分。各職位取總分第一名進入考核、體檢環節。總分并列第一取面試成績高者;如總分及面試分依然并列,則取面試時授課得分高者。
(三)考核體檢
考核和體檢由縣人事局、縣監察局、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招考國家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
(四)公示、聘用
對考核和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招聘人選,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對公示后無異議的,確定為招聘人選。
入選人員實行編內聘用,按事業單位新進人員規定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組織實施及要求
各職位第一人選缺失時,則從報考同一職位人員中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予以一次性遞補,遞補出現成績并列時取面試成績高者。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縣人事局、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縣監察局負責全程監督。
監督電話:5526751、5522051
咨詢電話:5522599、5526107、5522385
黟縣人事局黟縣教育局
201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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