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縣機構編制委員會同意,縣建設局所屬市政路燈園林管理所、污水管理處、規劃建設管理執法大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1名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招聘崗位和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給排水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自動化、安全工程3人;城市規劃、建筑學、土木工程、工民建、園林、測繪或景觀學5人;法學、漢語言文學、人力資源管理或文秘3人。
(二)招聘條件:
1、學歷:國家承認的全日制、自學考試本科及以上學歷;
2、年齡:30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三年內受到計生、行政、治安或刑事處罰及正在立案調查中尚未結論的不得報考;
4、2010年應屆畢業生,憑相關材料也可報名考試。
二、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定于2010年3月16日至18日,報名地點縣人事局。報名人員須填寫《金寨縣2010年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三、報名費
根據皖價費[2006]226號文件規定,收取報名人員每人每科報名費45元,兩科共90元。
四、招聘程序
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數必須達到3:1比例,達不到這一比例的,相應減少該崗位的招聘數。招聘采取筆試、面試、考核和體檢等程序進行。
(一)筆試: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綜合知識。采用百分制計分法。
1、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占筆試總分的60%);
2、綜合知識(占筆試總分的40%):馬克思主義哲學基本原理、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法律基礎知識、時事政治。
(二)面試:招聘人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招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創新能力、應變能力、言語表達能力等。
(三)確定入圍人選:
招聘人員按筆試60%、面試40%折算成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核、體檢人員,錄取最后一名綜合成績出現相同分數的,以筆試成績分高者錄取。
(四)綜合考核和體檢
1、綜合考核。主要考核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察擬招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工作責任心、實際工作能力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考核方案另行制定)。
2、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
(五)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崗位缺額的,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遞補,遞補工作于7月底前結束。
五、聘用辦法及待遇
招聘單位根據考核、體檢情況,結合崗位的特點及工作需要確定錄用初選人員,報領導組研究決定后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先辦理聘用合同鑒證后,再辦理入編等其他手續。2010年應屆畢業生,待正式取得畢業證后,再辦理聘用合同鑒證及入編等其他手續。招聘人員一經錄用享受縣內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
六、時間安排
2010年3月16日——18日報名
2010年3月27日筆試
2010年4月1日面試
2010年4月6日后綜合考核、體檢
金寨縣人事局金寨縣建設局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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