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備人才的對象
一般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應屆畢業生、學生黨員或學生干部,年齡在30周歲以下。有志于黨政機關工作,具有優秀的文字寫作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和較強的人際溝通協調能力。
儲備人才的聘用方式
聘用的儲備人才由上海浦東新區公共人事服務中心實行人事代理,簽訂勞動合同,并委派到各用人單位的實際崗位上工作,用人單位比照在職人員的管理方式進行管理。
儲備人才儲備期限為三年。第一次聘期為一年,經年度考核合格者可續聘,總聘期不得超過3年。聘用人才若在合同期限內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區內企事業單位職工或應征入伍,則合同可以隨時終止;若應聘到區外企事業單位,則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用人單位和新區人保局,經各方協商一致后方可解除合同。三年期滿,若未被錄用為公務員,經考核等相關程序,可推薦進入事業單位或國有企業工作。
儲備人才的薪酬待遇
儲備人才簽訂合同后,碩士年收入約14萬元,博士年收入約15萬元。年收入包括社會保險、公積金、稅收等。
招聘方式
根據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筆試、面試、考核、體檢等工作程序后,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協議。
2015年儲備人才招聘崗位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