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2年春季考試錄用2893名公務員
報考條件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76年3月9日至1994年3月9日期間出生),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職位所要求的年齡為準;
具備符合招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
2012年3月9日前的常住戶口在我省的報考者,福建省內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2年應屆畢業生,均視為本省報考者。鄉鎮職位招考范圍若限在“本設區市”的,按以上原則類推確認考生條件;
報名辦法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招考職位的招考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足1:3的,該職位原則上不開考,該職位報考者的報名費將如數退還;個別職位招考數較多,而報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減少招考人數;個別職位因為招錄緊缺專業等原因而產生報考人數不足的,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并統一對外公布后,可以開考。
(一)招考職位查詢。招錄機關、招考職位、招考人數、職位資格條件、考試類別等職位條件詳見《福建省2012年度春季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職位表
(二)網上提交個人信息及繳費。報考者應在2012年3月9日8:00至2012年3月18日24:00,登錄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如實及時提交個人信息及一張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證件照,并通過網上繳納報名費用。建議慎重選擇報考職位,不得以虛假資料惡意報考。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報考者將無法及時下載打印本人的準考證。
報名時,報考者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
(三)查詢資格初審結果。2012年3月9日上午8:00—2012年3月19日下午17:30,報考者可在報名成功后兩個工作日之內,登錄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未通過的,網絡銀行將退還報名費。2012年3月10日上午8:00—2012年3月21日17:30,報考者可登錄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查詢報名申訴的審核結果。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審核的報名者,請于2012年4月11日—4月20日自行上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考試包括筆試(公共科目、相關專業科目)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報考A類職位的報考者,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招考職位中需要進行專業考試的,將在《招考職位表
2、筆試內容:《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3、筆試時間:
4月21日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4月21日下午14:00-16:30:《申論
4、筆試地點:報考者在報名時可自行選擇在全省各設區市9個考區中的任何一個考區參加考試。
5、成績查詢:筆試成績的合格線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劃定,對一些地區在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時將予以政策傾斜。在劃定分數線時予以政策傾斜的職位在招考職位表中予以注明。報考者可在2012年5月8日后通過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查詢。
(二)面試
1、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其筆試成績必須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合格線以上的人選中按照每個職位錄用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
2、報考公安類職位的報考者,應在面試前通過公安民警職業心理能力測評和體能測評,測評結果不達標者不能參加面試。參加心理能力測評的人數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報考者中,根據報考者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數的4倍確定;招錄機關從心理測評合格人選中按照每個職位錄用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體能測評的報考者。
法院、檢察院法警職位和監獄、勞教系統人民警察報考者的體能測評按公安類體能測評的程序與規定執行;參加體能測評的人數根據報考者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數的3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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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名單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將按招錄機關的隸屬關系分別由公務員主管部門在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或各設區市公務員局的網站上公布,并由招錄機關另行通知。招錄機關或公務員主管部門在面試前對進入面試的報考者進行報名資格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在嚴格復核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虛假報考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或從事錄用工作的人員徇私舞弊或失職瀆職的,公務員主管部門及招錄機關不再將“報考資格不符”作為面試之后該職位申請遞補的理由,以維護資格復核的嚴肅性。
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因故自行放棄面試的,應在面試前兩天下午17:30之前由招錄機關確認,并及時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由此造成進入面試人員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可經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在報考該職位且成績達到筆試合格線的報考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面試人員。
(三)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1、報考者的總成績按公共科目(A類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凡經批準進行專業考試的職位,均須在招考職位表中公布其專業考試的范圍及成績所占比重。有進行專業考試的職位,其總成績按公共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3、少數民族報考者報考少數民族自治鄉(鎮)機關或各級政府民族事務部門的,其筆試總成績按照所報考職位公共科目設置總分的10%加分。符合加分條件的少數民族報考者,應在筆試成績公布后5個工作日內,與報考單位所在的設區市公務員局聯系,以進一步審核、確認。逾期不予辦理加分手續。因少數民族報考者加分而引起的排名變化和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變化屆時將在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上公布。
4、進入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數時,報考者的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考察和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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