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非教師崗位工作人員若干名。招聘基本條件(一)遵守憲法和法律;(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四)具備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條件;(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招聘工作安排(一)招聘流程報名、資格初審、筆試、實習與面試(職業相關性分析測試)、評審會匯報、公示。(二)考試等安排1、報名與資格初審。應聘者最多可同時應聘兩個崗位;原則上同一個崗位符合需求計劃要求的應聘人員不少于5人,方可進入筆試階段。學校根據招聘計劃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初審者安排筆試。2、筆試及筆試內容。以Email及校園網公告方式通知初審合格進入筆試的考生,以及參加筆試的時間、地點和須知要求。筆試內容和范圍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時間為120分鐘。3、實習與面試。原則上每個崗位按1:3—1:5安排面試。學校根據應聘者的筆試成績、招聘崗位數等情況劃定面試基本分數線和崗位面試分數線。在應聘第一志愿崗位者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面試人選。當面試基本分數線以上人選數量不足時,可從第二志愿應聘此崗位、面試成績在基本分數線以上者中調劑。以Email及校園網公告方式通知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以及面試時間、地點及須知要求。4、職業相關性分析測試。面試結束后,立即進入職業相關性分析測試環節,采取書面選擇題測試。5、評審會匯報。學校根據應聘者面試排名與崗位數,確定進入學校非教師隊伍建設委員會評審人選,并以Email及校園網公告方式通知評審會時間、地點及須知要求。
報名時間與要求(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止(以郵戳為準)。(二)報名材料如下:應聘者按以下要求提供完整的應聘材料。應聘人員須對本人應聘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1、《個人信息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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