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招聘職位說明與招聘對象條件職位說明:(1)履行《教師法
招聘辦法(一)報名將個人簡歷、學歷證明、專業技術職稱、教師資格證等復印件及相關材料郵寄至上海市嘉定區鶴友路500號,上海市行政管理學校辦公室,截止日期為:2014年4月15日。(二)資格審查應聘者要如實提交應聘材料,提供的任何履歷、自薦或推薦材料、證書等證明文件必須真實有效。上海市行政管理學校根據收到的簡歷進行篩選與資格審查,并擇優通知考試。(三)考試的組織、方法和內容1、考試的組織上海市行政管理學校成立公開招聘人才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公開招聘全程的領導工作。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2、筆試報名辦法(1)筆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2)實行告示承諾制:考生報名時,依據本公告規定的招聘條件和公布的具體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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