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名稱:上海仲裁委員會秘書處辦案秘書工作項目:1、辦理仲裁程序工作;2、核校仲裁文書;3、處理來信來訪;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工作概述:本職位在部門負責人的領導下進行工作。1、協助管理秘書工作,落實組庭、開庭、評議、裁決、反請求、鑒定、審價、管轄異議審查等仲裁程序性工作,聯系仲裁當事人和仲裁員,協調案件審理;2、協助仲裁庭作出仲裁文書,收集、整理、核校仲裁文書,提出擬辦意見;3、處理、接待案件處理過程中和處理后當事人的來信來訪,聽取仲裁當事人和仲裁員的意見和建議,提出擬辦意見。工作標準:1、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2、熱愛工作,廉潔奉公,忠于職守,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自覺遵守本會各項規章制度。3、按本會仲裁規則和辦案細則規定的時限完成辦案秘書的工作。4、對領導交辦的工作有辦理結果并在規定的時限內作出報告。所需知識和技能:1、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法學專業;2、熟悉仲裁法律制度、仲裁規則、辦案細則以及仲裁部工作人員應知曉的法律法規及所需的知識和能力;3、掌握計算機操作技能,熟悉辦公自動化軟件;4、溝通協調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強,具有一定的組織管理、綜合分析能力。上海市仲裁委員會2014年招聘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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