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崗位及要求(一)市場與策略分析崗1、崗位職責:研究全球金融市場變化趨勢,分析各類金融產品的投資價值,設計各類投資交易策略;撰寫并向私人銀行客戶發布金融市場與投資策略分析報告;根據私人銀行客戶需求設計個性化的投資交易策略,并提供投資類咨詢服務。2、崗位要求:具有扎實的金融、財務和投資等相關理論知識,及豐富的金融市場研究分析和投資交易能力;具有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和良好地溝通能力,善于與客戶就金融市場、投資產品及投資策略等專業領域進行溝通。5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35周歲以下,211工程及重點財經類院校或海外知名院;,經濟、金融、法律等相關專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條件。(二)私人銀行產品支持崗1、崗位職責:研究國內外私人銀行產品市場,分析各類私人銀行投資類產品的交易結構、風險收益特征、投資價值等;根據私人銀行客戶的特定需求設計、開發、篩選投資類產品,并為私人銀行部的產品采購提供技術支持;協助客戶經理從專業角度向客戶介紹各類投資產品。2、崗位要求:具有扎實的金融、財務和投資等相關理論知識;精通各類金融投資產品,包括金融衍生產品。能準確分析各類產品的交易結構及風險收益特征;能夠根據客戶需求設計個性化的產品。相關領域5年以上工作經驗;有相關海外工作經驗者優先。35周歲以下,211工程及重點財經類院校或海外知名院校;經濟、金融、法律等相關專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條件。(三)保險產品支持崗1、崗位職責:研究國內外保險產品市場,分析各類保險產品的屬性、結構、風險收益特征、投資價值等;根據私人銀行客戶的特定需求篩選保險產品、或與外部機構合作為客戶開發、定制滿足個性化需求的保險類產品;協助客戶經理從專業角度向客戶介紹各種保險類產品,并向客戶提供與保險相關的專業咨詢服務。2、崗位要求:具有扎實的金融、財務和投資等相關理論知識;精通國內外各類保險產品,并具有定量的產品分析能力;能夠根據客戶需求設計可行的、個性化的保險產品。保險產品開發或銷售等相關領域3年以上工作經驗;有相關海外工作經驗者優先。35周歲以下,211工程及重點財經類院校或海外知名院校;經濟、金融、法律等相關專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條件。(四)信托與法律支持崗1、崗位職責:為私人銀行客戶的投資、移民、稅務等各類需求提供專業的法律咨詢服務;為家族信托、離岸信托等產品開發與業務服務提供法律支持;為內部的產品設計、開發、投資等業務提供法律與合規意見。2、崗位要求:具有扎實的金融、財務和投資等相關理論知識;精通投資、信托、稅務、離岸金融等方面(或部分領域)的政策、制度及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相關領域5年以上工作經驗,有家族信托等相關業務經驗者優先。35周歲以下,211工程及重點財經類院校或海外知名院校;經濟、金融、法律等相關專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條件。(五)專家聯絡崗1、崗位職責:收集整理私人銀行客戶的投資、保險、信托、移民、法律、稅務、不動產等各類需求;聯絡國內外相關行業資深專家,建立合作關系,形成私人銀行部的外部專家庫;根據客戶需求,聯系相關專家提供各類專業的咨詢服務;合作外部專家的業績評估。2、崗位要求:具有基本的金融知識,有良好的人際交往與組織溝通能力。具有3年以上金融工作經歷,有私人銀行客戶經理工作經驗、外語優秀者優先。35周歲以下,211工程及重點財經類院校或海外知名院校;經濟、金融、法律等相關專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條件。
(六)服務管理崗1、崗位職責:負責高端客戶服務標準及服務體系建設;創新私人銀行高端增值服務項目,完善高端增值服務體系;受理并協調處理私人銀行客戶建議和意見;規劃并完善全行私人銀行品牌發展體系;制定并執行全行私人銀行形象、產品、服務廣告投放計劃等。2、崗位要求:3年以上高端服務領域如航空、醫療、旅游、會所、游艇等領域工作經驗,擁有相應高端服務資源者優先;35周歲以下,211工程及重點財經類院校或海外知名院校;經濟、金融、管理等相關專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條件。(七)渠道管理崗1、崗位職責:負責統籌管理私人銀行代理類產品的適銷性評審、定價策略及發行檔期安排,負責與外部機構合作;統籌私人銀行代理類產品的開發、引進并組織營銷,對私人銀行理財經理開展代銷培訓。2、崗位要求:3年以上理財產品運營管理經驗;35周歲以下,211工程及重點財經類院校或海外知名院校;經濟、金融、管理等相關專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擁有信托、證券、基金、資產管理機構從業經歷者優先。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條件。(八)法律合規崗(1)崗位職責:負責監管政策及總行相關規章制度的細化及貫徹落實;負責制訂私人銀行業務相關制度及業務指引,規范業務運作;負責牽頭部門制度規劃、立項等,制訂制度規劃并督促落實。負責部門內控及合規工作實施。對業務決策提出法律意見;受理內部法律咨詢;定期對各類理財業務的風險管理進行監督檢查,提出改進意見等。(2)崗位要求:3年以上金融機構風險管理、法律合規管理工作經驗;熟悉金融政策法規以及銀行理財產品運作模式和風險特征;35周歲以下,211工程及重點財經類院校或海外知名院校,法律專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條件。應聘人員基本條件1、具有崗位所要求的學歷水平和專業素質,學習能力強;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團隊意識,愛崗敬業,誠實守信,品行端正;3、具備良好的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4、溝通能力良好,身體健康。報名須知(一)應聘材料:1、應聘申請表(請嚴格完整填寫,非標準化格式不予采用);2、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掃描件;3、各類證明材料復印件,包括學歷、學位、專業資格證書,計算機、外語等級證書等;4、業績及社會實踐材料復印件,包括發表的論文或著作、成果證書、獲獎證書等材料的;5、近期數碼全身生活照片一張。(二)應聘方式:1、應聘材料郵寄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興業銀行私人銀行部人力資源崗,郵編:200120。(信封左下角請注明“應聘崗位”)2、同時請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指定報名郵箱:cibshhr@163.comhttp://www.sdsgwy.com/,郵件標題為:“您的姓名+應聘崗位”。郵件大小請勿超過1M。(三)注意事項:1、應聘截止時間為2014年2月20日。2、應聘申請表要求如實、詳盡填寫,粘貼照片或另附電子版報名照。應聘者對個人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與事實不符,興業銀行有權取消其錄用資格。3、應聘者個人信息僅用于此次招聘,興業銀行對所有應聘者信息予以保密,應聘資料恕不退還。4、經審查符合條件者,將通過電話與應聘者聯系,請保持通訊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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