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計劃
擬招聘校車駕駛員4名。
招聘范圍
面向孫吳縣公開招聘。
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有孫吳縣戶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曾受過黨紀、政紀和刑事處分(含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3.熱愛駕駛工作,工作態度積極,舉止端莊,語言文明,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
4.專業知識扎實,綜合素質好,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能力。
5.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四肢健全,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無嗜煙、酗酒陋習,無吸毒行為記錄,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報名條件
1.招聘對象為男性,身高不得低于1.7米,年齡在45周歲以下(出生日期在1968年12月31日之后),25周歲以上(出生日期在1988年12月31日之前)。
2.必須具有A1(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駕駛證和從事客運資質,并且從事旅客運輸工作3年以上,無致人死亡或重傷的交通肇事記錄;無飲酒后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記錄,最近1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
招聘程序
(一)報名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本人須攜帶身份證、戶口本、駕駛證、從事客運資格證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二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3張,填寫《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審查表
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比例原則上應不低于1:3,特殊情況,經孫吳縣公開招聘校車駕駛員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適當放寬,但最低不能低于1:2。如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比例低于1:2,則由孫吳縣公開招聘駕駛員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實際報名人數相應調減招聘計劃。
報名時間:2014年1月10日--2014年1月17日
報名地點:孫吳縣交警大隊三樓
聯 系 人:肖志紅,李 艷
聯系電話:13846398666,18845653123
孫吳縣公開招聘駕駛員工作領導小組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確定符合報考條件的人選,通知考試,發放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試順序為先筆試后技能測試,總分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20%,技能測試成績占總成績的80%,筆試和技能測試成績之和為考試總成績。
1.筆試。筆試總分為100分,考試內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2.技能測試。技能測試總分為100分,考試內容為客運車輛實際駕駛全過程測試。
筆試和技能測試均由具有資質的考官和駕校進行考試,并由孫吳縣公開招聘校車駕駛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全程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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