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崗位
招聘范圍與條件
具有當地戶口,年齡在35周歲以下,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普通高校畢業生,能夠熟練操作計算機、并愿意從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人員,均可報名。同等條件下,就業困難家庭和零就業家庭畢業生優先錄用。
報名與考試
招聘工作由各管理局人社部門負責具體實施。
(一)報名。報考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戶口和畢業證到戶口所在地管理局人社部門報名,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應達到3:1以上。
(二)筆試。考試時間統一為2013年11月9日。筆試地點及考場由各管理局自行安排。筆試內容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及時事政治,出題和評卷工作委托省人社廳完成。
考試前兩天(11月7日),各管理局需指派兩名工作人員,統一到總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取考試試卷。考試結束后,應將試卷密封加蓋公章,由兩人于考試結束的當日內送交總局人社局,由總局人社局統一送交省廳。
具體工作要求
(一) 各管理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招聘工作,認真組織,抓好落實。在招聘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招聘原則和人數,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用,嚴禁發生營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紀現象。
(二)各級人社部門要按照通知要求,通過網絡、報紙、廣播、電視及轄區內公示欄等多種形式進行廣泛宣傳,發布、張貼招聘公告,引導和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員積極參與,并按規定將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進行公示。
(三)招聘考試合格錄用后,人員管理和工資福利待遇與去年勞動保障協理員相同。并按省廳要求錄入基層平臺管理系統,統一管理。總局將按國家有關政策給予高校畢業生協理員一定額度的工資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四)按照省廳要求,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每人交納出題、印卷和判卷等費用,共計100元。其中,按每人40元標準上交省專業考試機構(此項費用在領取試卷時一同交納)。符合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要提交相關證明。低保家庭人員,憑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同時,還需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可以享受免交筆試考試費用。
(五)各管理局人社部門請于10月29日前將《2013年招聘勞動保障協理員筆試人員花名冊
聯系人:范曙光,聯系電話:0451-55198233
郵箱:nkfsg1970@163.com,www.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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