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崗位數量及條件
(一)崗位及數量
林甸縣二0一三年擬招聘幼兒教師36人。
(二)報考條件
1、思想積極進步、熱愛學前教育事業、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違紀違法行為和不良社會影響。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2、年齡在三十周歲以下(截至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學前教育專業,普通院校全日制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3、報考人員必須持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
4、報考人員必須是林甸縣戶口或林甸籍考生。
報名及公示
公告時間:自2013年8月30日起至9月18日止,在縣電視臺、縣政府網站、人社局網站和公告欄以及教育局網站和公告欄發布。
報名時間:2013年9月18日到9月19日
報名地點:林甸縣人社局服務大廳
報名采取現場確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近期同版2寸免冠照片6張,畢業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領取并填寫《林甸縣二0一三年招聘幼兒教師報名審核(初審)登記表
初審報名結束后,對所有報名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復核,并將通過的人員名單進行公示。
成績構成
招聘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兩部分內容,總分合計100分,其中筆試占60%,面試占40%。即:總成績100分=筆試成績X60%+面試成績X40%。考試安排
1、組織筆試
時間:另行通知;
地點:另行通知;
內容:滿分100分,主要測試所報崗位的相關專業知識。
成績公布:筆試結束后,在政府網站、人社局、教育局網站及公告欄公布筆試成績,按擬錄用數量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若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相應擴大面試人選數量。
2、組織面試(試講)
時間:另行通知;
地點:另行通知;
內容:滿分100分,面試(試講)時間8分鐘http://www.sdsgwy.com/。
成績公布:在紀檢監察人員的監督下,考官現場對考生進行打分亮分。面試結束后,成績對外公示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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