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司法警官職業學院2012年下半年招聘人員
招聘條件及待遇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知識及實踐技能條件。
(三)身體健康,體貌端正,年齡在35周歲以下。
(四)應聘人員需滿足《黑龍江司法警官職業學院2012下半年招聘計劃
(五)符合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
(六)正式錄用人員享受國家、省統一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相應待遇。
(七)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及曾受行政處罰的勞動教養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類招考過程中被錄用主管機關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招聘程序
(一)報名
1、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8月21日9:00起至9月7日16:00止,考生可登錄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hl.lss.gov.cn/)http://www.sdsgwy.com/選擇事業單位招聘專題,進入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資料,上傳照片,記錄報名序號,打印報名表。
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考生可在2012年8月21日9:00至 9月8日16: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查通過的,不能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取消當前崗位報名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對審查結果有異議的,可以提請仲裁;仲裁通過的視為報名成功,仲裁未通過的,只能取消報名或改報其他崗位。
3、注意事項
(1)考生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考生上傳照片須為藍底、白底或紅底證件照,生活照、風景照的不予審核。
(3)同一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如果達不到規定的報名比例,經報請省人社廳批準后,方可進入考試程序。
(4)考生報名時應詳細閱讀《網上報名誠信協議
(5)符合黑政發【2009】30號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員,網上報名時必須填注,否則后果自負。
(6)對招聘計劃中的專業、學歷及資格條件等內容信息需要咨詢時,請致電我單位;對網上報名流程、方法等問題需要咨詢時,可查詢網站《通用報名流程
(二)現場資格確認
1、現場資格確認時間初步確定為9月11日,準確時間根據具體報名工作進展情況電話通知或網上公告。
2、現場資格確認地點:黑龍江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哈爾濱市南崗區學府路503號)政治部師資科1號樓408室。現場確認時應聘人員需提交下列相關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網上打印的報名表一份,與網上報名表同一底板照片兩張;
(2)應聘人員需填報《黑龍江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應聘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
(3)各時期學歷、學位、職稱等各類證書原件、復印件或其它有效證明材料,如有反映其學術水平的科研成果、獲獎等,請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4)如發現弄虛作假、所準備的材料不齊或不能按規定的時間進行現場確認者,將取消應聘資格。
(5)現場資格確認后,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應取消或縮減該崗位的招聘。高層次人才或急需、短缺專業的,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后,可適當降低比例。
(6)符合黑政發【2009】30號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攜帶相關證明材料。
(三)考試
1、筆試:主要考查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筆試不指定教材,不設輔導班,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初步確定為9月16日,準確時間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電話通知或網上公告。
筆試前,請符合黑政發【2009】30號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級主管“項目辦”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加分確認,確認時間:9月10日8:30~11:30,地點:哈爾濱市香坊區中山路68 號14樓1417室,電話:(0451)87130131。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職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考查崗位所需的職業素質和技能,滿分為100分。報考教師崗位的主要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面試,試講題目及內容由考生自選,但必須是所學專業范圍內的內容,試講時間長短由考生自行掌握,但最長不得超過45分鐘。其中,報考警體課教師崗位的考生,除試講外還需做警務實戰所需要的技能或特長展示。面試時間初步確定為9月23日,準確時間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電話通知或網上公告。
3、考試結束后,將筆試、面試成績進行匯總,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聯系人及電話:宋亮、楊巍 (0451)88079138
黑龍江司法警官職業學院2012年下半年招聘人員計劃表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