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進專業
二、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崗位所需的知識或技能;
(二)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符合相關要求;
(三)需為北京師范大學2014屆畢業生,承諾在2014年7月31日前獲得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和教師資格證;
(四)中共黨員、獲得二等以上獎學金、學生會干部、校級優秀畢業生優先;
(五)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1978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寬到40周歲(1973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且引進后在我區服務時間不低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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