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基本條件(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二)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并且人事行政關系在京;(四)35周歲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五)身心健康;(六)符合招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招考崗位和具體要求
招考程序(一)報名請符合招考條件的人員于2013年10月11日前(以寄出材料的郵戳日期為準)將下列材料郵寄至招考單位:1.報名表一式兩份(附件2);2.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身份證(正、反面)和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各一份。報考人員還可根據自身情況,提供能夠反映本人能力水平的相關資料復印件。以上材料均提供A4紙型,復印件須本人簽名,并注明與原件一致。(二)資格審查招考單位將根據招考崗位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確定參加筆試的人員名單。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三)考試本次招考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筆試重點考察報考人員的法律和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面試重點考察報考人員的綜合素質能力。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聯系方式電話:58762951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北大街9號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干部處郵編:1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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