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
陸豐村 販毒
【熱點背景】
2013年12月29日,警方出動3000全副武裝警力,“清剿”涉毒嚴重的“第一大村”陸豐市博社村,一舉摧毀以陸豐籍大毒梟為首的18個特大制販毒犯罪團伙,抓捕嫌疑人182名,繳獲冰毒近3噸、制毒原料23噸。
此次行動,副省長、公安廳長李春生坐鎮指揮,省公安廳協調省武警總隊、省邊防總隊和汕頭、惠州、梅州、河源四市公安局警力,組成109個抓捕小組。這是廣東有史以來打擊毒品犯罪用兵規模最大、抓捕對象最多、打擊震懾效果最好的一次標志性經典戰例。
【考點分析】
一、造成陸豐村制毒的原因
1、行政監管缺位、社會監督缺失。整個村莊常年販毒,并且存在保護傘,這就是我們行政監管缺位的體現,社會監督也存在缺失,不能夠及時舉報。
2、利益驅使,道德缺失。導致整個村莊村民販毒、制毒。
3、執法力度不足。該村擁有警力作為保護傘,這是執法力度不足的體現。
二、陸豐村制毒所反映的問題
1、村支書為首謀求個人利益。
2、人民群眾利益受到危害。
3、行政監管存在漏洞,監管部門不能發揮其有效職能。
三、治理豆腐渣工程的措施
1、加大監管力度,發揮輿論監督作用。行政監管部門應充分發揮職能,保證類似事件不再出現。
2、加大執法力度,對于此類事件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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