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考試采取面試和筆試相結合的方式,面試在前,筆試在后,由區公務員局和區教育局組織實施。面試(1)面試采取同內容、同問題試講、答辯等方式。(2)面試考官人選(評委)由具有面試資格或有經驗的專家隨機抽調。(3)面試達到60分以上人員進入筆試。(4)公布進入筆試人員名單。(5)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1)筆試不分學段按照學科統一考試。為農村地區招聘的教師按學科單獨出題。(2)筆試內容為學科專業課程及部分時事政治內容,試卷為百分制。(3)臨時組織或委托有關部門出卷、閱卷。出卷、閱卷過程采取全封閉管理。(4)公示筆試成績。(5)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額滿為止。(6)筆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不予錄取。(7)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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