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3年選聘116名大學生村官
選聘區縣和名額選聘的116個名額中,濱海新區塘沽9名、濱海新區漢沽10名、西青區30名、北辰區10名、武清區20名、薊縣12名、靜海縣15名、寧河縣10名。選聘范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列入國家統招計劃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進行選聘,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的畢業生,各類成人教育、遠程教育畢業生,專升本畢業生不在此次選聘范圍內。選聘對象為30歲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原則上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非中共黨員的院系級及以上優秀團干部、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選聘條件1.思想政治素質好,作風踏實,吃苦耐勞,組織紀律觀念強,自愿到農村基層工作;2.學習成績良好,能如期畢業;3.具備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5.選聘區縣確定的其他條件。選聘程序選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確定的選聘計劃和選聘條件,通過采取本人自愿報名、院校黨組織(或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黨委、現工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人才服務機構)審查推薦、區縣委組織部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公示、決定聘用、培訓上崗等程序組織實施。經自愿報名、組織推薦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參加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的筆試;由區縣黨委組織部進行面試,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擇優確定考察人選,進行體檢和考察;體檢、考察合格并經公示后,由各區縣黨委組織部提出選聘意見,報市委組織部審批。政策待遇根據《關于做好2013年大學生村官選聘工作的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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