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崗位及條件
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本行業工作,愿意為我中心事業發展服務,愛崗敬業,組織紀律性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能和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校在讀生、非全日制高校畢業生;
3、在以往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為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宜錄用的人員。
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制定和上報招聘工作方案
中心在經過核準備案的崗位結構比例范圍內,根據崗位空缺情況,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批準。
(二)發布招聘公告
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于2013年9月30日-10月15日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tj.lss.gov.cn/)(http://www.sdsgwy.com)、天津市信息中心網站(http://www.tjic.cn/)發布招聘公告。
(三)報名與資格初審
組織報名并進行資格初審,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名單。
報名時間:2013年10月16日—10月22日。
應聘人員應在中心網站下載并填寫《天津市信息中心2013年度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
組織報名、資格初審工作于10月23日前完成。
(四)考試
組織實施考試,包括筆試、面試。對應聘人員的專業水平、綜合素質、政治思想等方面進行考核。
應聘人員持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到中心參加筆試。筆試總分為100分,科目為專業知識和綜合知識兩科,按6:4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筆試內容不指定參考用書。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進入面試的人選名單。招聘崗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崗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天津市信息中心網站公布,并電話通知。面試前,進入面試的人選需持報考資格證書原件、所在單位或學校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畢業生報名推薦表)等材料進行資格復審。
面試內容為結構化面談,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面試成績5:5的比例進行加權計算總成績。總成績60分為及格線,超過及格線的考生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較高者排前。
面試成績及總成績在天津市信息中心網站公布。
筆試、面試工作于10月31日前完成。
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22-28358504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