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對象及條件(一)招聘對象:1、2014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2、本市戶籍(含報到證派往我市;含戶口遷移證派往我市)往屆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以上相關證明的日期以2014年6月3日之前(含6月3日)為準。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崗位要求為準,詳見《衡水市市直事業單位2014年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資格復審對進入面試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衡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面試資格復審時,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同時依據筆試總成績排序順延遞補面試人選。(三)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或其他測評方式進行。面試成績一般采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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