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名額
在編制限額內,為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選調干部8名。
選調范圍和條件
1.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2.目前在我市市直機關、縣(區)直機關、鄉鎮、街道辦事處工作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干部;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以上學位;
4.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學歷或獲得碩士以上學位的,出生年月可以放寬至1980年11月1日以后);
5.滿兩年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干部經歷(截止至2013年11月1日之前);
6.近兩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等次;
7.品德優秀、機關業務能力強、工作實績突出;
8.身體健康。
選調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符合條件的人員于11月11日前(9日、10日不休息)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黨委辦公室(長城西大街市直機關辦公樓南樓西區325(www.sdsgwy.com ))自愿報名。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步進行,報名人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2.需攜帶材料。《張家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選調干部報名登記表
(二)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考前培訓班。
1.筆試。筆試內容涵蓋《公務員法
2.面試。筆試結束后,按照選調職位數不高于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比例內末位筆試總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100分。
(三)體檢
根據綜合考試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綜合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選調名額1:1確定體檢對象(遇有綜合考試成績并列的,取面試成績高者)。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張家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3年選調干部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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