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張家口市陽原縣事業單位2013年招聘工作人員
招聘對象及條件(一)招聘對象:1、主要招聘具有陽原縣籍、列入國家招生計劃、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不含已納入全額事業編制、進入全額開支序列的正式工作人員);2、部分崗位招聘經縣民政局安置到縣屬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武警部隊退伍兵和2011年、2012年已到縣民政局報到未分配的武警部隊退伍兵以及縣屬機關事業單位中統招統分的中專畢業生(不含中技學歷的統招統分畢業生及已納入全額事業編制、進入全額開支序列的正式工作人員);3、對個別無本縣籍報考者的崗位可招聘外縣籍符合崗位條件的人員。(二)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1、本人或父母近三年為陽原戶籍或生源所在地為陽原縣(無本縣籍報考者的崗位和縣一中、縣職中的崗位不受戶籍限制);2、遵守憲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5、武警部隊退伍兵和未就業的大學畢業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其他符合報考崗位要求條件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計算年齡、服務期限等的截止時間為本次報名截止時間);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報名及資格審查(一)報名時間:2013年6月10日至6月17日。(二)報名地點:陽原縣就業服務局。(www.sdsgwy.com)(三)報名要求:應聘人員每人只能報考一個招聘崗位,報名時需本人攜帶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就業報到證、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和有關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張,其中2013年應屆大學畢業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和學歷、學位在讀證明材料。應聘人員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否則后果自負。(四)開考比例:崗位應聘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五)資格審查及繳費:經初審合格后的應聘人員填寫《報名(應聘)人員資格審查表
張家口市陽原縣事業單位2013年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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