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錄對象、人數及培養方式 (一)招錄對象包括: 1.具有內蒙古戶籍(或持有自治區有關部門出具的落戶介紹信)的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役部隊)已退役士兵(含大學生退役士兵); 2.內蒙古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戶籍和檔案保留在內蒙古的區外生源的內蒙古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3.區外戶籍的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全日制研究生; 4.在內蒙古服務兩年以上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上對戶籍、學歷、學位以及退役要求的取得時間截止到2014年9月1日;服務期滿時間計算到2014年9月30日。 (二)招錄人數 本次考試計劃招錄218人。其中,部分職位招錄大學生退役士兵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人員、社區民生工作志愿者、農村牧區特崗教師、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儲備高校畢業生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選拔管理的儲備人才。 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 (三)培養方式 對考試錄取的人員,按照確定的錄取院校和培養計劃進行專科或本科教育。其中: 專科教育采取高中及以上學歷起點的專科教育模式,學制2年。對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專科畢業證書。 本科教育采取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模式,學制2年。對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本科畢業證書和授予學士學位。 二、報考條件 (一)符合報考公務員的基本條件;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報考相應學歷學位教育考試的基本條件;符合人民警察招錄條件。 報考第二學士學位試點班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試點班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專科試點班的,須高中及以上學歷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二)報考招錄退役士兵的職位,要求報考者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88年9月1日后出生),其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年齡放寬至27周歲(1986年9月1日后出生);報考其他職位(含招錄大學生退役士兵的職位),要求報考者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3年9月1日后出生)。 對于大學生退役士兵報考者,既可以報考招錄大學生退役士兵的職位,也可以報考招錄退役士兵的職位(年齡符合要求),2014年應屆畢業的大學生退役士兵,也可報考招錄應屆高校畢業生的職位 (三)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要求報考者必須是服務兩年以上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凡是到2014年9月1日服務期滿超出3年、招募(儲備)文件沒有明確服務期限或經各級組織人社部門批準已被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用(聘用)的人員,不得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 (四)除上述條件外,報考者還應符合招考職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公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公務員和參公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在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在歷次公務員考錄中被錄用且未滿招考簡章(招考職位表)或自治區有關主管機關所規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含最低服務期內辭職或被取消錄用的人員);在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考試中被錄取在讀、退學或未滿招考簡章所規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含最低服務期內辭職或被取消錄用的人員);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者在本次考試辦理錄取手續前被其他公務員考試新錄用的,或經組織人社部門批準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且未滿試用期的,取消其本次考試錄取資格。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報考者錄取后,將在錄取院校學習兩年,建議孕婦請勿報考。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工作在互聯網上進行,報名網站: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impta.com)。報名時間:2014年9月1日9:00—5日12:00。教育入學考試有關要求請報考者登陸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nm.zsks.cn)查詢。 (二)每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時,報考者須先在報名網站上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
(二)筆試內容 1.筆試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其中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公務員局負責;教育入學考試由自治區教育廳負責。 2.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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