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性質與目標
報考我辦職位的考生,需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主要測試考生是否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必需的專業基本理論水平、文字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邏輯思維能力,是否具備一定的英語水平。
二、考試內容及時間
專業考試分為法律和英語,以主觀題為主。其中:法律考試以法理學、部門法學以及其他與政府法制工作有關的專業知識為內容進行測試,考試時間一般為150分鐘;英語考試以閱讀、筆譯和寫作為主要內容,考試時間一般為120分鐘。
三、分值比重
面試和專業考試成績共占綜合成績比重的50%,其中專業考試成績占綜合成績比重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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