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4日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了解到,在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0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中,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減免考務費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人士強調,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人員進行報名確認時,應攜帶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減免手續。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據了解,各省(區、市)考試機構的網址和咨詢電話可于10月29日以后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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