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程序
1、考生需要在正式面試開始前15分鐘到達面試地點,然后以抽簽方式確定考生的面試順序,以確保考試的公平性。
2、面試開始時,由引導員依次帶領考生進入考場,并通知下一名考生做準備。
3、每次面試一人,一般是多位考官面對一位考生。
4、由主考官宣讀面試指導語;根據考生的回答情況,其他考官可以進行適當的提問;各位考官獨立在評分表上按不同的要素給考生打分。
5 、給每位考生提出的問題一般以6-7個為宜,每個考生面試時間控制在30分鐘左右。
6 、面試結束,主考官宣布考生退席。由考務人員收集每位考官手重的面試評分表交給統計員,記分員在監督員的監督下統計面試成績,并填入考生結構化面試成績匯總表。
7 、記分員、監督員、主考官依次在面試成績匯總表上簽字,面試結束。
二、分數統計方法:
(1)協議法
(2)統計法
一般是:總分和去高低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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