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人事部新聞發言人28日就自6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答問時表示,在給予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時,要遵循錯罰相當原則,寬嚴有據,寬嚴適度,既不允許任何人逃避處分,也不是越重越好。根據人事部日前下發的通知,行政機關公務員的五類行為將受到嚴肅查處:違反政治紀律和組織人事紀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以權謀私、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的行為;違法實施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行為;環境保護、土地征用、房屋拆遷、企業改制、安全生產等方面的違法違紀行為;違規建設樓堂館所、揮霍浪費國家資財的行為。該發言人表示,被判處刑罰宣告緩刑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將一律給予開除處分。他還再次強調了《條例》第29條的規定,即行政機關公務員包養情人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他表示,那種認為“行政機關公務員包養情人,要區分情節輕重,只有情節較重或者情節嚴重的,才能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的認識,是對條文的誤解。
更多相關信息請訪問國家公務員考試網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